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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 逾期催繳
2014/06/20 22:52:44瀏覽615|回應0|推薦0

 

【幸福桃花園~週末心情】停車費 逾期催繳

桃園縣路邊停車費逾期催繳方式正式拍板定案了。

縣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案,將路邊停車費催繳改採二段式,超過14天未繳先以平信催繳,21天後仍未繳,再以掛號催繳。

 

早期,並無停車費催繳緩衝機制,民眾一旦忘記繳費,就會被罰300元,且停車費還是得繳,為求便民,交通局增加掛號信函催繳機制,然而50元的工本費屢被外界質疑收費過高,改為二段式催繳後,超過14天未繳,先以平信催繳,民眾收到平信後繳費,只需繳停車費加上15元工本費,若拖過21天仍未繳納,再以掛號信催繳,民眾繳費時無需繳納平信的15元工本費,需繳停車費加上掛號工本費50元,再不繳才開罰300元。

 

居於使用者費費原則,希望鄉親們能隨手繳納停車費,以免因為逾期未繳帶來困擾或受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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