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新 韻(大陸版 原為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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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詩詞學會 2005年5月頒佈)
前 言
中華詩詞學會《21世紀初期中華詩詞發展綱要》指出:“為促進聲韻改革和推行新聲新韻,很有必要組織學者、專家儘快編出新韻書。新韻書可先出簡本,以應急需,然後在簡本試行的基礎上再出繁本。”
中華詩詞學會會長孫軼青在今年8月第十七屆中華詩詞研討會及9月中華詩詞學會瀏陽工作會議的主題報告中指出:“《21世紀中華詩詞發展綱要》提出以普通話作基礎,實行聲韻改革。這是從語言發展現狀出發,獲得最大詩詞效果, 深受廣大群眾歡迎的必要措施。《中華詩詞》雜誌去年公佈了兩種聲韻改革簡表,一邊試行,一邊聽取意見,準備經過認真研究,綜合為一種試行簡表。”
據此,《中華詩詞》編輯部組織力量,對去年公佈的兩種簡表以及詩詞界傳用的幾種簡表,進行了分析、研究、比較和歸納,徵求了一些詩詞作者的意見,經過集體討論,整理出了《中華新韻(十四韻)簡表》(以下簡稱《簡表》)。在此基礎上,又邀請全國著名語言學家、音韻學家專門進行座談,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參考和借鑒了現代音韻學家對普通話音韻的研究成果。現將《簡表》正式公佈試行。
下面,對於這個簡表制定時所考慮、所參照、所依據的幾個原則性的問題,向讀者做一簡要的說明。
1.韻部劃分的依據——普通話
以普通話為讀音的依據,以《新華字典》的注音為讀音的依據。將中文拼音的35個韻母,劃分為14個韻部:麻波皆開微豪尤,寒文唐庚支齊姑。為了便於記憶,可用兩句七言韻語來代表14個韻部:中華詩國開新歲,又譜江濤寫玉篇。
2.韻部劃分的標準——同身同韻
用《中文拼音》注音,韻母可分為韻頭、韻腹、韻尾三個部分。 韻母中開頭的i、u、ǖ,稱為韻頭;韻頭後面的母音部分稱為韻腹,它是韻母發音的主部;韻腹後面的輔音部分,即n、ng,稱為韻尾。韻腹和韻尾合稱韻身。
有的韻母沒有韻頭,只有韻身。有的韻母沒有韻尾,韻腹即是韻身。顯然,韻身相同的字,發音取同一收勢,讀起來是和諧統一的,因而是押韻的。
所謂“同身同韻”,即是將韻身相同的字,歸於同一韻部。這樣就使音韻劃分有了明確的可操作的標準和尺度,從而使其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考慮到中文拼音使用英文字母時的具體情況,在判字“同身”時,對個別具體情況有所調整。
用《注音字母》注音,韻頭稱為介母,沒有韻尾,韻母即是韻身。韻母相同,自然同韻,同身等韻就更是理所當然的了。
3.平仄區分的原則——只分平仄,不辨入聲
每個韻部中發音為陰平、陽平的字,即為平聲字;發音為上聲、去聲的字,即為仄聲字。不再區分入聲字。
這樣,每個韻部實際上自然分成了平聲、仄聲兩個部分。用入聲韻的詞牌曲牌,用新韻時改用仄聲。
為了同時使用《平水韻》時更加方便,在每個韻部的後面標出該韻部平聲字中所含的原入聲字。仄聲部分中的原入聲字不再標出。
4.破音字的歸屬原則——音隨意定,韻依音歸
對於破音字,根據其不同的讀音,分別歸屬於相應的韻部。在使用時,根據該字在句子中的具體含義確定其讀音,從而確定其所屬韻部及其平仄劃分。
5.與舊韻書的關係——倡今知古,雙軌並行;今不妨古,寬不礙嚴
創作舊體詩,提倡使用新韻,但不反對使用舊韻,如《平水韻》。但在同一首詩中,對於新舊韻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為了便於讀者欣賞、便於編者審稿,使用新韻的詩作,一般應加以注明。
一般說來,新韻比舊韻要簡單、寬泛,且容量大,這對於繁榮詩詞創作應該是有促進作用的。但這並不妨礙繼續使用舊韻,這就是“今不妨古”的原則。 而且,即使使用新韻,也可以使用比《中華新韻》更嚴、更細的韻目,這就是“寬不礙嚴”的原則。
我們認為,聲韻改革是一件大事,不是一蹴而就的。《簡表》並不是十全十美的,通過一個階段的試行,還要進行修訂和完善。希望這個《簡表》能夠對廣大詩詞作者和愛好者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希望詩壇能夠湧現出一大批使用新聲韻的好詩,這是我們公佈這個簡表的根本目的。
關於幾個具體問題的說明
e、o 同韻。
e 與 o 在中文拼音中發音的區別,是依賴於聲母的,當其與 b、p、m、f 相拚時,發 o 音,與其它聲母相拚時,發 e 音。它兩個其實是一個韻母,只是與不同的聲母相拚時,才造成了讀音的微小差別。《平水韻》同歸五歌,《十三轍》同入“梭波”,說明古時差別更小。《注音字母》中用ㄛ、ㄜ表示,採用兩個形近的字母,正是反映了讀音的實際情況。因此,把 e、o 歸入同一韻部,是在實際發音上是不違反“同身同韻”的標準的。
eng、ong 同韻。
韻母 ong 的使用,只是《中文拼音方案》的特殊處理。從音韻學角度上講,ong、iong 的韻腹都不是 o,而是 e,即應為 ueng、ǖeng,其韻身都是 eng 。《中文拼音方案》中還有一個韻母 ueng,與 ong 同音,可見 ong 與 ueng 是等效的。 在《注音字母》中,ong、iong 即為ㄨㄥ、ㄩㄥ。介母不同,韻母同為ㄥ,其與 eng 同身同韻的狀況,更是一目了然。《平水韻》分為一東二冬八庚九青十蒸,至《十三轍》統歸中東,反映出古人已經認識到它們可以是同韻的。
ie、ue 的韻身不是 e,而是 ê。
我們所說的“同身同韻”的標準,是以字的實際讀音為依據的。《中文拼音方案》為了簡便,對個別字母的使用做了調整。比如,ie、ue 中的 e 實際應是 ê,即《注音字母》中的ㄝ,為了簡便,以 e 代之。注音時是簡便了,劃韻時卻增加了一層假而具。必須拋開假而具,按照其實際讀音劃韻。因此 ie、ue 不應與 e 同韻,而應自成一韻。《平水韻》中,此二韻雜於九佳六麻,《十三轍》始辟“乜斜”,反映出讀音的發展分化狀況。
an、en 不同韻。
這兩個韻母的字,有一部分在古代讀音是相同或相近的,因而《平水韻》把它們歸入同一個韻部(十三元)。現在有些地方方言中還保留著這種坊音,但普通中已明顯的區別出來了。這兩個韻母雖然都是以鼻音n做為韻尾,但做了韻腹的主母音不同,因而韻身不同。按照“同身同韻”的標準,不應同韻。
en、eng 不通押。
古人多有 en、eng 通押現象,多見於詞。現在有的地方方言中,仍有 en、eng 不分的現象,即是古音的殘留。普通話中,它們的讀音差別是非常明顯的,不能通押。且新韻只有十幾個韻部,字量大,餘地大,用韻再無放寬的必要。因此,不論從“同身同韻”的標準來說,還是從具體操作的尺度來說,這兩個韻部都不應再通押。
注:為簡便起見,本文所舉舊韻部僅為平聲韻部,對其仄聲韻部,根據“同身同韻”的標準,讀者用者自會解決其韻部歸屬,茲不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