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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8:50:33瀏覽61|回應0|推薦0 | |
Keyless系統在美造成13死 台灣汽車業者應加裝「警示救命措施」 2018/08/29 5月中旬, 美國傳出有13名汽車消費者因為使用Keyless 免鑰匙啟動系統 (以下簡稱keyless系統),意外因引擎未關閉, 以致停放在汽車間(室內)的汽車持續怠速, 導致一氧化碳(Co)濃度不斷升高,進而讓屋內的人員中毒死亡。 本案, 在美國已經啟動一宗團體訴訟,係由美國消費者團體提出, 控告的廠商包括; BMW(含Mini)、賓士(Mercedes-Benz)、飛雅特克萊斯勒(Fiat Chrysler)、福特(FORD)、通用(GM)、本田(HONDA,含Acura)、現代(Hyundai,含KIA)、日產(NISSAN,含Infiniti)、豐田(TOYOTA,包括Lexus)、福斯(Volkswagen,含Bentley)等10家業者。 該類意外事件, 在美國媒體追蹤相關新聞報導、訴訟事件、警察與消防紀錄, 發現 2006 年至今, 因車輛未熄火導致屋內人員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數量已達 28 人, 還有 45 人因此受傷。
密閉停車間停車未熄火,引擎空轉容易產生一氧化碳濃度過高 要瞭解Keyless系統為何會有致命之虞,就得瞭解這個系統。 據了解,Keyless系統是採用無線射頻識別(RFID)技術, 透過車主隨身攜帶的晶片鑰匙自動開關車門, 也就是說當駕車者接近車輛一定距離時,門鎖會自動打開、 解除防盜;當駕駛者離開車輛時,門鎖會自動鎖上、進入防盜狀態。
但是, 現在大部分的車款設定,是感應鑰匙離開車輛, 而引擎繼續運轉時,會提出警示, 只是,當駕駛下車後,根本無法察覺車內顯示的警示, 甚至因為音量過小,未注意或沒有聽見, 於是無意間任由引擎不斷怠速,造成憾事發生, 尤其車輛停放於家中車庫後,駕駛未熄火就離開車輛, 引擎不斷的排出一氧化碳,同時車庫通風不良, 導致CO濃度升高並由車庫擴散至相連之住家內,奪走消費者性命。 清點國內汽車 不下百款使用Keyless 免鑰匙啟動系統 消基會在接獲以上訊息之後, 非常關切這個攸關生命安全的議題, 於是立即發函(6月20日前)給國內各大汽車製造、進口商,請各公司說明以下本會關切的問題:
截至8月06日止, 共計有7家汽車製造、進口業者回覆本會詢問(請詳見表格)。 調查顯示, keyless系統可說是暢銷國內外的鎖匙系統, 以本次調查統計來看, 台灣馬自達汽車公司有7款車安裝keyless系統、 森那美起亞汽車公司(KIA)有5款、 商富公司(SAAB)有2款、合泰汽車有29款、 福特六和汽車有6款、 汎德公司則至少有41款汽車使用keyless系統、 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全車系,共18款),共計120款汽車; 若再計算未回函的汽車公司,以及在國內馬路上奔馳的汽車, 推估應有百來萬輛,因此,使用keyless系統汽車的車主, 在停放位置的警覺性就顯得格外重要。 停車位置密閉 明顯的警示系統或警語標示就是重要「救命符」 只是, 國內外的建築或停車場域設計,不全然是寬廣、通風的環境, 以國內為例,公寓大廈兼做停車場的地下室幾乎是密閉設計, 原本通風本就不甚理想,而都會區外的住宅,屬於透天房屋者, 為數不少的屋主將一樓規劃為停車間, 那就大大增加keyless系統使用上的風險。 因此, 消基會認為,加強keyless系統使用的警示系統 (如儀表板的明顯提示燈、警示聲或警語標示) 就是必要的安全措施了。 目前各大汽車製造或進口商都是在車主手冊加註注意事項或「警語」說明,例如: 馬自達汽車、福特六和汽車和汎德汽車公司。 和泰汽車的設計是: 如果開起任一車門再關上並把鑰匙攜帶出車外, 車內及車外蜂鳴器會發出聲響, 這個設計固然已盡到提醒效果, 但若駕駛未聽到(包括聽耳機或講電話), 這個安全閥門只有一重,怕是不足。 因此, 建議各家汽車公司不僅需要將「警示用語」以字級較大、 顏色顯著、加框加色等多種方式, 明顯標示在駕駛座或車主手冊內,另, 也應設計儀表板的明顯提示燈、 儀表板的警語標示、警示聲等等多重警示系統, 才能加強提醒消費者使用安全。 值得一提還有, 福特六和汽車公司的設計, 是車輛發動且靜止30分鐘內, 沒有人員踩踏煞車或油門,車輛會自動熄火, 應是較佳的安全保護措施,也代表在技術上是可以做到的, 因此,消基會呼籲, 所有汽車廠商應積極研究跟進這樣的設計, 確保消費者使用上的安全。 另,商富汽車(SAAB)公司表示, 將會使用相關新聞資訊,於內部向第一線同仁先行教育宣導, 並請現場接待人員,於使用者進入服務場所時, 向使用者做教育宣導,這個方法值得鼓勵。 消基會指出, 攸關生命的安全措施永不嫌少, 除了加裝各種安全警示設施或標示外, 運用車鎖和引擎的連動設計, 關門後一定時間無啟動設備即帶動引擎的關閉, 不僅安全,也節約汽油和電力等能源的耗費,一舉兩得。 一般商品(服務)可能危及身體安全者的處置 應比照食安法規格 在世界消費者聯合會(CI)所強調的消費者8大權利中, 第2點「講求安全: 消費者對有害健康與生活之產品與服務,有抗議之權利」; 第3點「正確資訊:消費者對可作為消費選擇參考之資訊,有被告知事實相之權利」; 第4點「決定選擇:消費者對各種商品與服務之價格決定與品質保證,有請求在充份競爭條件下形成權利」; 以及第6點「請求賠償:消費者對瑕疵之產品或低劣品質服務, 有請求賠償之權利」。 發生於美國的keyless系統團體訴訟事件, 是在5月中旬經媒體揭露, 追查下瞭解至少發生28人死亡, 還有 45 人因此受傷的重大事件, 消息傳到國內, 汽車業者察覺到這種便利的設計藏有致命性危機, 便應儘速更新、加強安全的補強設計和提供警告力強的標示, 以及加強消費教育,讓消費者清楚知悉,確保使用安全無虞, 而主管機關亦應主動出面進行調查、發出訊息提醒消費者, 遺憾的是,3個月過去了,國內汽車消費環境卻是「一片寂靜」。 倘若汽車業者知悉, 卻未提出相對應的補強措施, 消基會指出,依「消費者保護法」 第4條(企業經營者之義務)、 第7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第8條(從事經銷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第9條(輸入商品或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和 第10條(企業經營者防止危害發生之義務)等, 都有相關的規範。 且依消保法第33~38條賦予地方和中央行政機關調查、 限期改善、公告召回等行政措施, 違反之罰則也由3~30萬提升到6~150萬(「消保法」第57、58條), 因此, 除了行政機關應積極調查各家配備keyless系統汽車的法定安全警示義務是否善盡外, 業者亦應自我檢視產品是否符合規定, 避免造成意外傷亡的憾事發生。 因此,針對本事件,消基會強烈建議: 政府
業界
消費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附件:「消費者保護法」與商品安全之相關法條及市售汽車裝設Keyless免鑰匙系統及標示警語調查 行政院消保處回文說明: . . 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25088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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