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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14:39:14瀏覽845|回應2|推薦28 | |
今天是星期日,一早全家就起牀準備去打籃球。到了內湖高中才七時許,已經有二組人馬三對三在廝殺了。 孩子加入他們年輕人的鬥牛行列,我則與妻子兩人拿著球到一旁的球場玩起來。經過一段熱身後,我們便開始一貫的比賽-罰球比賽及一對一鬥牛。 談到打籃球,我當然不是妻的對手,她是甲組球員(準國手級的),我是丁組球員(不入流的一般玩家),我唯一的優勢是身高(比她高十公分)。可是今天我們比了四場,結果是2比2(通常我都是輸的)。 妻說:你打球不可以用賤招。 我說:我是君子,大丈夫才不會用賤招。 妻說:你怎麼可以一直逗我笑,害我沒力氣? 我說:逗你笑怎麼能算賤招?是你自己愛笑說。 妻說:這樣不公平。 我說:你沒聽過「兵不厭詐」嗎?能逗你笑也是我的本事啊。 其實我也沒有逗妻笑,只是我這書生沒受過訓練,打起球來姿勢比較怪而已,讓妻覺得好笑罷了。能打成2比2,也是妻子手下留情,用五分力防守,而我當然也不能太認真-這是友誼賽,不是錦標賽啊。 至於罰球比賽,我們的規則是:我投十二球,妻投十球。結果我是十二中十,妻是投十中十,我們打成平手。 九點半我們回到家裡,再享受一次溫馨的早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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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