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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程再造
2009/01/08 23:12:53瀏覽815|回應1|推薦27

  自民國七十四年開始施行了廿三年的「檢肅流氓條例」廢止了。

  這個看似不怎麼重要的新聞,或許對一般人而言是:以後流氓會不會更行猖獗?但對我而言,是樂見這樣的結果-精減法律!

  檢肅流氓條例的目的是:防止流氓破壞社會秩序、危害人民權益。然而民國八十年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有了相同的目的: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當時就應該將「檢肅流氓條例」廢止,而更早的「刑法」也有許多的分則規定,如妨害秩序罪、妨害自由罪、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等等,莫不是為了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維護人民權益。相信還有其他相同目的的法律,「檢肅流氓條例」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

  中華民國號稱「中華民國萬萬稅」,其實也是「中華民國萬萬法」,法律多如牛毛。政府應該好好地進行:法律工程再造!整合相近的法律。例如有了勞動基準法,為了勞工退休金的問題,又搞了個勞工退休金條例。

  其實勞工退休金(的提撥)也應該併入勞工保險,提高勞保年金,讓兩制合一,如此不僅能簡化勞工的退休給付,也省去雇主(及政府)一層的作業。如果再簡化作業,更可考慮採單一的提撥基礎(例如所有勞工均按基本工資提撥),不僅減少勞資爭議,而且也能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均富的社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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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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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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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
2009/01/16 05:42

其實中華民國的稅真的不多,比起歐美國家的課稅真的是很少,很便宜。

那也是歐美國家為什麼的社會福利基金,教育基金的重要來源。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09-01-18 12:34 回覆:

謝謝桂花兒姐的來訪/推薦/回應!

您講得有道理!我們幾無福利制度可言。

其實政府也有不少財政收入,只是被A走了(洗錢、貪污),或亂花掉了(凱子外交、軍購、蚊子館、去中歪名、、、)。

「國家工程」是個艱難的工作,我們好像沒有這樣的人才。

也可以說有這樣的人才,但好像不知道如何去找,也看不到執政者對均富安和樂利的社會的中心思想何在?人民只有「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