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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7 20:47:16瀏覽73|回應0|推薦0 | |
民國53年的某日,身為警察的父親,在距離家中6百公尺外的「駐在所」值夜班。 母親帶著我們四兄妹在家睡覺,半夜母親被偷東西的小偷驚醒後大叫,小偷隨即逃逸。
倆位妹妹聞聲後,起床問母親怎麼回事?然後8歲與6歲的她們倆人,勇敢的決定摸黑出門走過漆黑的市場,去找在「駐在所」值夜班的父親回家。那個年代不像現在,晚上10點鐘左右家家戶戶就關燈睡覺,而馬路上也少有路燈,因此晚上是漆黑一片(如圖二)。 家父回家隨即清點被偷的東西,發現只是幾件家用衣物,和一個大布袋,而放在衣櫃中的步槍與手槍均未失竊(我在前文中有提及,當年警察的隨身槍支,幾乎都是放在自己家裡,警察子弟臉友們的留言,也提及有該等情形)。 家父清點被偷物品後,研判小偷應該是前往一公里外的火車站準備搭乘早班火車逃逸。而當年的中壢火車站,夜間會停放早班車在月台過夜。
果然如家父所研判,在火車的車廂內抓到小偷,他身上的布袋,就是我們家被偷的布袋,打開布袋後,裡面就是我們家所失竊的衣物(如圖三)。 照理講,當年9歲、身為長子的我,應該是我去找父親回來的。但是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後,我才得知家裡發生小偷和整個過程的來龍去脈! 母親事後問我,你怎麼一點警覺性都沒有,睡得那麼死?我回問母親,當時為什麼不叫我起床?母親說全家人都嚇壞了,根本沒有想到你還在另外一個房間睡覺。 PS: 1.我家,屬於我父親的一人駐在所(裡面有床舖),24小時值班的管區。 2.我大妹補充說明如下: 其中還有一個有趣的小細節。當爸爸在車站抓到小偷時,小偷堅稱布袋中是自己的行李,爸爸喝令他打開行李備檢,小偷不肯,只在布袋上挖一個洞給爸爸看,原意本是證明布袋中僅僅是衣服,而無值錢的物品,沒想到挖的洞中露出來的是警察大衣上金色的鈕扣,這種鈕扣是警察大衣獨有的,這下罪證確鑿,立刻扣押了小偷。 想起來當時真的很窮,我們家衣櫥內最厚、最暖的衣服竟然是爸爸的警察大衣,所以才獲得小偷的青睞。 3.事後得知,該位小偷剛出監獄一天後就再度犯案,母親到派出所做筆錄和領取被被偷竊的衣物回家前,還送了一條新毛巾給小偷,小偷當場向我媽千謝萬謝。因為當年的監獄不像現在的監獄,有人性化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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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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