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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教人燒廠房詐保 判6年半
2010/11/11 08:29:10瀏覽349|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鄭惠仁、呂曉蟬/連線報導】
    
2010.11.11 03:14 am
 

在真理大學教授「保險理賠」課程的前副教授楊榮焜,勾結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和廠商顏芳仕,先投保工廠火險,再縱火燒廠房,詐領理賠金二千七百多萬元。

最高法院昨天判決指出,楊榮焜為人師表,蔡進福不顧保險專業倫理,都否認犯罪,應該重懲,各判刑六年半及六年。負責縱火的林文科判刑三年二月;廠商顏芳仕轉為汙點證人,獲判二年、緩刑五年;陳文吉協助詐領保險金,判刑九月。

楊榮焜的家人昨天不願回應,表示他已搬離台南市,目前在北部經商。鄰居說,楊榮焜原在真理大學教授「保險理賠」,案發後被解聘,當時楊榮焜正在攻讀博士,因為這起案子休學,沒有拿到博士學位,令人惋惜。

楊榮焜的父母年紀已大,楊母多次對鄰居說:「如果我兒子有做違法的事,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鄰居說,楊榮焜的母親只要被問起兒子的事就很激動,也很傷心。顏芳仕則不願意回應。

楊榮焜(四十二歲)任教職之前,從事保險業十多年,做過台南縣市火災保險理賠案件的調查業務,得知顏芳仕(四十七歲)的福倫公司經營不善,提議燒廠房詐領保險理賠。

楊找在逃的陳國慧到福倫任職,介紹鼎耀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四十九歲)與顏認識,共謀由顏到台南縣仁德鄉租用鐵皮屋廠房,向三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四千三百五十萬元火險,由林文科(卅九歲)張羅中古機具供縱火之用。

二○○四年十二月廿六日凌晨,陳國慧鋸開廠房窗戶潛入廠房,點燃兩處火苗,林文科在旁接應,廠房起火後觸動保全系統,台南縣消防局接獲保全公司報案派員滅火,貨物及機器設備已燒毀。

隔天上班,蔡進福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找為大企業公司負責人陳文吉(四十八歲)指示開立不實發票,偽造受損貨物數量,共同詐領二千多萬元理賠金。

【2010/11/11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967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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