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官員表示,原本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作非農業使用,將從實際變更使用的隔年起改課地價稅。
官員說,農地上建築房屋而領有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開工報告書上開工日期為準;未領取建造執照而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例如整地開發供高爾夫球場使用、興建工廠或體育館場等,則依實際動工年期自次年度起改課地價稅。
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3/18 17:42:43瀏覽131|回應0|推薦0 | |||||
原來,違法使用農地可以就地合法ㄚ!!!! 這種可笑的政府,一定會在歷史上留下紀錄 非法毀壞農地移作他用,結果只要「改課地價稅」而已?!!! 還需要政府來管理嗎?
日本在經歷海嘯、地震、核污染之後,一定更加珍視自己寶貴的土地 或許台灣還沒走到這一步... 只是,如果日本人看到台灣的政府如此對待自己的土地 不知道日本人會怎麼做?
|
|||||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