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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08:18:48瀏覽729|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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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志願是能成為一位拯救世界的異能者。 能擁有大力士巨霸的神力與閃電俠銀彈的速度和隱形人鬼影的隱形能力,當然,如果還能有時光客穿越的瞬間移動能力那就更棒了,不然火焰女烈子的火球飛彈也是很不賴,玫瑰劍客無敏的劍術也很妙。 反正,只要可以當一個拯救世界的異能者,有什麼異能都很炫,當然啦,如果可以集所有異能於一身,那就更鑽啦。 如果有那麼一天,我就可以脫離卒仔的行列,我就可以拯救心愛的女孩而不是老被成為拯救的對象了。 王小明很滿意的把「我的志願」交出去了。 而很理所當然的,一週後,王小明的作文簿又回到他的手上時,他的志願後頭幾個紅字的大字,大大的撕碎他的美夢。 做人要實際點,認清自己的身份,不要好高騖遠。 什麼好高騖遠!明明叫人家寫我的志願的,志願不就是要偉大的無以復加嗎?難不成要他寫當一名清潔工,這樣才叫實際,才叫認清自己的身份! 另外,玫瑰劍客叫無悔,不是無敏。把一位英雄的名字寫錯,是對英雄的大不敬,請把玫瑰劍客的名字抄寫一千遍。 還有,更讚啦的讚是言字旁,不是金字旁,金字旁的鑽是鑽石的鑽。兩者意思差很多,唸法也不同。這個字也罰寫一千遍。 兩千遍的罰寫於星期一放學前交到我的桌上,逾期再加罰一千遍。 啥咪呀,什麼鬼東西,兩千遍的字,他要寫到民國幾百年啊──王小明氣憤得差點要撕破他的作文簿。 這幾乎成為他收到作文簿的常態反應,因為一來他的作文永遠被老師狠批,二來他的錯字從來沒少過,而他的罰寫也永無止盡的持續著這樣的惡性循環。 誰來救他脫離這種苦海呀!超人們,聽見我的呼喚了沒── 王小明悲憤的在心裡仰天吶喊,當然,沒一個超人會理他這種呼喚。 奇怪,都說超人們的異能可以讓他們隨時聽見人們的呼救吶喊(不管有沒有發出聲),怎麼他從小喊到大都沒個超人來理理他呀。 可惡,超人也是大小眼的,像他這種平凡的卒仔一定不在他們的拯救名單裡。就像聖誕節來的時候,他的名字永遠上不了聖誕老人的乖寶寶名冊一樣。 王小明氣得想要海扁他的作文簿一頓,而就在這時,左邊隔壁桌上那一本靜靜躺著的作文簿,無聲的散發了一種莫名的吸引力,吸引了他的注意。 咦!是王妍亞的作文簿耶。 有著王妍亞三個大字的作文簿似乎對王小明作著無聲的召喚。 今天學藝股長一到學校就先去老師辦公室搬來一堆作業簿發放,時間還早,王妍亞也還沒來,那不就表示……這是天註定給他的機會? 王小明賊眼似的東看看西看看,直到確定教室裡早來的同學沒人在注意看他,他手臂一伸咻的就偷來王妍亞的作文簿放在大腿上。火速的翻到「我的志願」那篇,王妍亞秀氣整齊的字跡依序的在他眼前展開。 不愧是模範生呀,連字都好看到爆,不像他的鬼畫符。 我的志願是當一個平凡的女生,有人疼愛,有人呵護,可以細細感動生活中不起眼的點點滴滴。 哇!王妍亞的志願是要談戀愛,太猛了吧,她敢這樣寫給老師看哦! 難怪那天她會臉紅。 我的志願很平凡,我只想和所愛的人平安健康的在一起,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一起數星星。 什麼,就這樣! 這種東西能稱作志願嗎?雖然他王小明的考卷成績永遠掛鴨蛋,論智商是永遠高不過三十的門檻,但,這種東西應該不能被稱作是志願吧。 我不想改變世界,我不想賺大錢,我只想和所愛的人在一起生活,那是最真實的幸福,是人生滿足的所有,也是幸福的起點與永恆。 在這誇張悖逆的世代,無盡的恐懼包圍著我們,虛幻的功名吸引著我們,異能世界的光炫亮麗讓我們忽略了最平凡的感動。 我要的,只是一個微小的感動,一滴閃動的淚光,一抹揚起的笑容。 什麼碗稞啊?模範生寫作文一定要寫這種讓人看不懂的東西嗎? 什麼叫只是一個微小的感動?一滴閃動的淚光?還有一抹揚起的笑容?這什麼鬼玩意兒啦! 志願,是人生的希望,一個可以集中精神傾盡所有去達成的目標。 對嘛對嘛,沒有像樣一點的大目標怎能叫志願。 我願傾盡我的所有,像普通人一樣的吃飯,像普通人一樣的上課上學,像普通人一樣的結婚生子與所愛的白頭偕老,這就是我的幸福志願。 王妍亞的作文寫得滿滿一篇,可是王小明越看越失望,到最後就跳過跳過。 真的不是他想講,這智商IQ180的人,腦袋想的真的跟他們這們笨人類不太一樣是吧。 他怎麼看都不覺得王妍亞寫的這種東西能叫志願。 可是那向來沒給過他好評語的老師竟然對王妍亞的作文稱讚有佳,還說什麼幸福不是因為外在環境,仍是因為人心懂得珍惜,祝妳願望早日達成。 老天爺呀,評評理呀,這種不是志願的志願竟然還被稱讚,而他的雄心壯志竟然被潑冷水。 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幸福就是你永遠找的到我,聽的見我,不論我在世上的哪個角落……」熟悉的歌聲飄近,如果王小明不是偷看的太專注氣憤,他該聽見這熟悉的歌聲。 「王小明,早呀!」突然,王妍亞的聲音從身後傳來,王小明整個人作賊心虛的抖了好大一下,差點把「贓物」摔落大腿。 「早……早呀……」 「你幹嘛呀,你見到鬼哦。」王妍亞見他表情很「嚇可」。 「哪……哪有。」 「不然你怎麼一付見鬼樣?」 「如果妳是鬼,也是最漂亮的美鬼,高興都來不及,幹嘛嚇到。」 「咦,今天吃錯藥啦,怎麼嘴巴這麼甜?」 王小明歹勢的抿著嘴低著頭,媽呀,他是從哪生的色膽,竟然對王妍亞講出這麼大膽的讚美。 「早餐吃了沒?」王妍亞問。 「吃了。」為了怕那混帳青又來搶他的早餐,他今天天沒亮就起床,然後跑去早餐店把早餐給狠狠的解決掉了,所以他今天才會這麼早到學校。 「真的吃了還是被別人吃了?」王妍亞知道十三班的高正青他們常來找王小明的麻煩。 「真的是我自己吃掉了啦。」后,被心怡的女生狐疑的看著自己有沒有又被欺負,那種眼神真的是很殺男生的自尊耶。 不過更殺男生自尊的是,每回他落難時,都正好被王妍亞相救。 他王小明真的天生註定要當狗熊是吧,正常的版本是英雄救美,可他偏偏老是上演美人救英雄,咳咳……哦,更正,是美人救狗熊 所以為了不要再讓他王小明的自尊掉滿地,他決定避開任何讓自己有機會再作狗熊的任何可能。 「咦,王小明,你的大腿上為什麼有我的作文簿?」 啊──啊──啊──烏鴉拖著一串串惡耗的扁叫飛過王小明的頭頂……王小明你是豬頭啊,怎麼會沒把贓物藏好! 「我……我……」我不出來了啦我……王小明尷尬得想哭。 「王小明,你給我滾出來。」突地,熟悉的惡霸聲響起,擊斷了王小明的不知所措。 是那混世魔王高正青! 來的好啊。 算他沒路用,他王小明還是頭一回那麼高興看到高正青出現,因為這樣他就不用解釋為什麼他的大腿上有不該有的東西了,至少現在不用。 只不過,他的高興只維持了十秒不到。 唉,如果再回到十秒鐘以前,要讓他在當小偷跟當狗熊之間作選擇,他會寧願選擇前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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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