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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22:30:52瀏覽439|回應0|推薦3 | |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我們到台北地院排隊領取陳前總統羈押庭旁聽證,離開時已是半夜三點。六位檢察官提出了充滿假設與推論的至少十種罪名來表達他們對阿扁總統的仇視。舉凡,所有的錢都是賄款,所有的轉帳都叫洗錢,扁家成員每個帳戶的每一塊錢,都是貪污所得,連台灣海岸線長,黑道偷渡中國,都認定為阿扁逃亡的原因。 無論您對扁案採無罪推定或半信半疑媒體的報導,陳前總統的答辯內容,應該是探究真相的出發點。長期被羈押的阿扁總統,沒有機會公開辯白,媒體更早已流於醜化式報導。我們因此決定將陳前總統在法院裡的所有答辯,一五一十完整傳達,提供瞭解討論,甚至批判。 在許多朋友心中,我們被歸類為挺扁人士。透過持續發送的「霧夜黑牢—落土番薯答辯書」,我們想說的是,「挺扁」是過度簡化的標籤,我們認同的是︰ (一)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二)透過符合正義的司法程序,(三)對藍綠政治人物採單一標準。各位心繫台灣從事社運,對於這三項原則,應當認同甚至信仰,如今卻也見證到它們已經被服務政黨的司法體系棄守。 陳前總統執政八年,有許多未盡事宜,但難道不是我們曾經擁有最美好的年代—最多的自由,最高的尊嚴,以及如影隨形的安全感。他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不可能切割,卸任元首的司法人權,更意涵平民百姓的基本人權—人民沒有人權,國家何來主權? 轉載自由時報 – 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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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