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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1:02:32瀏覽1213|回應0|推薦3 | |
近日,台酒公司收購了立陶宛一批單價售價為新台幣600元的蘭姆酒,然卻有網路鄉民爆料該款酒在大陸電商平台上單價售價只有新台幣137元,明顯可能是買貴了。但立委王定宇指出,蘭姆酒在歐洲售價是700ml賣667元,新加坡是700ml賣720元,香港訂價500ml每瓶賣740元,台灣比較便宜。到底,台灣是不是又被當成冤大頭了?還是政府故意又一次的凱子外交?
現在,很多的討論都著眼在立陶宛這個蘭姆酒售價的相對比較上。然而,卻忽略了台灣是由台酒公司這個財政府的公營事業出面購買的本質,公營事業可以營利為目的嗎?老百姓已經繳過稅了,酒是政府花錢買的然後再轉賣給老百姓賺一手,有這個道理嗎? 事實上,凡屬國(公)營事業,均需承擔諸多重要責任,以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為例,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產業,肩負著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便利人民生活及穩定充分供應民生與工業發展等政策性任務,具有「穩定物價,調節供需」及「不以營利為著眼點,兼顧社會責任」的使命與責任。 所以,油、電、水,政府都應該控制在一定的價格,國營事業的台鐵票價能不能調漲票價也都是由政府來控制。以前,菸酒公司販賣的紅標米酒和防疫酒精的售價,也是由政府來控制價格。 相同邏輯,這次蘭姆酒由財政部所屬台酒公司收購也本應如此,不能純以營利為著眼點,也應兼顧社會責任。講白了,台酒公司收購這批立陶宛蘭姆酒,就算是基於外交目的,也不該再從老百姓手上賺一手來獲取超額利潤。 到底,台酒公司用什麼價格買來的,會因此賺到多少差價,是不是有超額利潤?是不是將台灣民眾當作凱子?這才是重點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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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