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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媒體與濫情、鄉愿(三)監聽不等於竊聽
2013/09/23 03:34:54瀏覽248|回應0|推薦0

    話說「特偵組」,在這次「關說案」中,有些人形容其為「明朝東廠」,個人倒是認為有些太過了!就「制度面」而言:這次「關說案」涉及的層級之高,影響層面之廣可想而知,但其中卻無「對價關係(有『對價關係』者為涉『貪瀆』之罪)」而純屬「道德瑕疵」。

    「道德瑕疵」並沒有「法律上之罪」的問題,而是「個人良知」上的問題!這又回歸到「關說」及「關說案」本身。在「說關說」一文中個人曾就「關說或請託是什麼?」做了簡單卻不表示成熟的詮釋(請參考),其論述想表達的就是「公(職)務人員『不得關說或請託」!而其最高「道德要求」即是「連說都不能說,也不該說」!因為,說了便有可能對「被請託或被關說的個人」產生一種心理負擔或壓力。從這面向看,所謂「關心」的說法就變得荒謬不已。

    「特偵組」,在這次「關說案」中向馬英九提報「監聽」內容一事或許有爭議,但並不違法!如真有違法,怎不見「事件相關人提出告訴,而只見「媒體或名嘴們」以如非法監聽、特務治國、白色恐怖等似是而非的詞藻,混淆「關說案」存在的事實。這裡值得一提的是「監聽」一事,依法論法!「監聽」是合法的,必須經過法定程序之後,始可進行,因此並不存在「非法監聽」的問題;若真有所謂「非法監聽」存在,那也該將其正名稱為「竊聽」!

    監聽」的批准與否從來不是總統的事,而「竊聽」所得又無法當成法律證據!所以在中華民國治理的現在台灣,其實很難發生所謂「特務治國、白色恐怖」等事,尤其爆料風氣鼎盛,媒體密度之高(含網路)的現今台灣社會。在這階段會說出:「特務治國、白色恐怖」這般話語的人,依個人分析歸納後,皆會將其歸類為「居心叵測」。譬如:肇事者「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在民進黨中是出了名的『好人』)」,從「關說案」至今,從未「公開」向為其「關說」而惹的一身腥的王金平說聲對不起(或許私下有吧)?卻每天儘說著「非法監聽、特務治國、白色恐怖」的事,卻不見其依法告發「特偵組」!這種「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不是「居心叵測」嗎?準此,您如果贊成有人因這次「關說案」,而訴求要廢掉「特偵組」,您覺得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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