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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憲法温暖保障:保障人民生命生活温暖康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024/04/15 22:06:19瀏覽27|回應0|推薦0
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生命生存,生命温暖,温暖工作,溫暖各式各樣財產安全温暖


法律位階為憲法位階:憲法保障温暖人民財產安全院:下設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行政執行補助處


人民生命生存,生命温暖,温暖工作與温暖財產:為保障人民生存,人民温暖,人民生活康樂温暖,並同步保障人們生命,温暖,純淨,生活,各式温暖財產的安全保障。


人民:個人-信用卡債款(全額補足,避免帳務催收風暴與銀行理債風暴。補助青年與創業者的温暖與後盾,讓創業者温暖和祥風的空暖與地基的温暖穩定)

個人:債務(含被詐騙:保障被詐騙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查詢電信金流銀流物流。



另提案設立:建議設立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行政執行補助處(補助行政院行政執行署的未繳費用)由末端查核,協助温暖人民與人們的生活温暖與保障温暖生活康樂存在(小康家庭:人民生活小康)


另提案:重大急難救助的個人


金錢費用來源:QE量化寬鬆補助(請理解温暖的量化温暖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憲法保障QE温暖)


另補助保險局

另補助銀行信用卡部門:全額補足信貸未償還

另補助放貸部門:温暖呆帳,補助人民安全與財產保障,温暖生活。

另補助保險部門損失全額補足(認列損失部份)

法院判決:消除期刑,憲法保障人民生活温暖,生命財產安全,將上述無法還款的刑法免刑並予以補助,保障温暖人民你我的生活温暖與財產温暖安全穩定,與温暖工作權,在温暖的社會中,政府鼓勵創業,須思考到人民創業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是為了温暖生活,才有創業的温暖思考。避免3%創業成功率,故必須保障創業人們的温暖生活與温暖財產安全。也由政府創業青年指導輔導部門給予温暖指導。


讓100%創業成功成為温暖你我的温暖彩色温暖政府:才是温暖憲法保障人民温暖生活與生命健康温暖的溫暖保障與康樂穩定。


温暖的生活與生命溫暖的愛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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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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