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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新訊:高三考生請注意
2009/01/20 11:26:51瀏覽304|回應0|推薦0

98學年度大學學測1月21、22日登場,1月20日下午2~4時開放考生查看考場本校的考區是在高雄中學喔!

天氣方面,雖然這幾天已明顯回暖,但早晚溫差仍大。此外,今年考試在非假日舉行,為免遇上上班的車潮人潮,考生一定要盡早出門,以免遲到

大學學測考試日程表
日期1月21日(星期三)1月22日(星期四)
上 午9:20-11:20國文9:20-11:00英文
下 午13:00-14:40數學13:00-14:40自然
15:20-17:00社會

許多考生不明白考場規定,攜帶了不合格的物品進入考場,將被視為違規案件。提醒考生,務必仔細檢查攜帶的物品,用不到的、不能用的東西,就不要帶入考場。尤其今年試場規則做了修訂,隨身攜帶手機或放在座位上,不管有沒有發出聲響,都從原來只扣1級分,加重到扣2級分;手機放在教室前後、但發出聲響也要扣1級分,因有些手機關機也會有聲響,考生最好把手機電池先拔掉,以防萬一。

考場攜帶物品
可帶

文具:

‧黑色2B軟心鉛筆

‧藍色或黑色(0.5mm~0.7mm)的原子筆或鋼筆或中性筆

‧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作圖文具

‧橡皮擦、修正液或修正帶

手錶: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的功能

手帕、衛生紙、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因病情需要用毛巾、大量衛生紙時,最好先向試務辦公室報備。

‧使用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時,需在考前持證明向試務辦公室報備並經檢查後,才可以使用。

‧耳塞、口罩等物品,使用前需向試務辦公室或監試人員報備。

不可帶

‧任何書籍、紙張(含計算紙、報紙)

MP3或有計算、通訊(如手機)、記憶等功能的物品

每年都有不少違規事件發生,手機響、吃東西…。以下行為,是考場千萬不可出現的,請考生務必注意,避免違規。

考場常見違規事件
1手機發出聲響。
2手錶發出聲響。
3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繼續作答。
4試場內飲食。
5攜帶紙張、書籍、手機、計算機等非考試用品入座。
6未帶准考證應試。
7在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
8無故污損答案卷、卡。
9在答案卷作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
10違規抄錄答案。
11遲到入場(考試開始20分鐘後)或提前離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
12坐錯座位。
13未用藍、黑色筆書寫答案卷。

文章引自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2&f_SUB_ID=27&f_ART_ID=173496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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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mallkite&aid=257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