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我的歐洲記行--遺留在阿姆斯特丹Paradise的第一次
2006/07/09 11:17:39瀏覽1508|回應1|推薦11

Dear 小小花,

 

上一篇講過「酒」,這篇似乎理所當然要談「菸」了。這樣乾媽才像是研究生(菸酒生)哪?!

 

此行中,乾媽把人生的第一次奉獻給荷蘭阿姆斯特丹的Paradise,當然不是真的天堂,而是一家coffee shop的名字。

 

對荷蘭有些瞭解的人,應該都知道coffee shop不是喝咖啡的地方,是合法抽大麻的場域。(而Café仍然不是喝咖啡的地方,是喝喝小酒看足球的場所。)

 

這是第一次到荷蘭,理所當然要去試試這個荷蘭特色,當然人生不是什麼都要親身嘗試,但若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不妨突破一點、大膽一點?

 

於是第一次買大麻、第一次捲煙、第一次抽大麻(還包括了人生第一次吞雲吐霧的經驗),都在那個日正當中的天堂裡發生了。掩不住觀光客的興奮,顧不得其他客人異樣的眼光,就在店裡吸毒、談笑、拍照留影一番。

 

走出店外,本來就有抽煙習慣的謙哥傻笑了一下午,旅途中被帶壞的Rita也宣稱她有些「毒性反應」,至於娘娘和我,則是兩手一攤宣稱不昏不好玩,早知道應該買大麻蛋糕可能比較有效。

 

難道大麻僅止於此?沒麻沒真相,我們決定詢問其他荷蘭朋友的意見。黑人朋友說大麻不好,勸我們別試(很神奇的誠懇黑人小弟);白人朋友說他也只是試過一兩次,黃種人朋友則力辯沒試過紅燈區及coffee shop,講的一副他不曾在荷蘭住過一樣。

 

也許是短暫的交會沒有突破他們的心防吧。荷蘭朋友的反應就像是距離太近、以為隨時可以嘗試,反而沒去過那些著名觀光景點,就像是木柵居民沒去過貓空、基隆人沒看過放水燈、西安人沒見過兵馬俑一樣,你可以說他們很奇怪,但想一想卻好像一點也不奇怪。

 

親愛的小小花,等妳長大之後,在妳做一些「被禁止」的事情之前,會問乾媽「可不可以」嗎?還是就做了呢?或者妳會問乾媽,怎麼決定是不是、該不該、可不可以?

 

乾媽的回答仍然是:所謂禁果都是一些人為加諸的意義。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做之前,想一想自己的安全、想一想後果,妳自然會有智慧面對的。

 

乾媽

2006.7.7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lan&aid=344317

 回應文章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哇塞
2006/10/26 10:39
「麻」辣乾媽麻不倒 哇!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阿蘭妹(slan) 於 2009-07-12 20:44 回覆:
也許是因為我並沒有真的為人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