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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2 10:12:48瀏覽521|回應3|推薦16 | |
現在社會道德敗壞,唯有靠大家的提醒才能挽救,希望讀過之後,能推己及人,將來前途一片光明。 1-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至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2-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幼調姦,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3-凡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4-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謀誘拐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5-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兩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12年〉。 6-凡朋友相見,談論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停罰遲功名。 7-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眼睛盯著不放〉,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時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即是三個月〉 8-凡喜愛聽淫戲〈a片的聲音、戲劇、電影〉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停罰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9-凡喜看淫書〈h漫畫、h小說、h圖片〉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病者,減壽三年。 10-凡誘人行淫事者,將其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異同。 陸判官云:按此冥罰,各淫醉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官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人仍不知悔改者,反加毀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 或見此篇尊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十二年〉。傳兩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亦簶。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一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官,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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