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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11:35:56瀏覽216|回應0|推薦0 | |
【第16屆 新光三越兒童藝術季】系列活動 【2017 新光三越兒童創意繪畫比賽】參賽辦法 ◎ 活動目的: l 回饋社會,藉由繪畫比賽培養兒童對藝術的涵養,提供其自由創作空間,並提昇台灣美術教育水準。 l 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際性兒童美術畫展及教育展等。 ◎ 參加對象: 全國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 參賽作品: l 主題:「我的故事主角- ( 自 由 命 名 )」 l 類別:繪畫、貼畫、水墨畫、美術設計等不限媒材。唯版畫及電腦繪圖不列入本屆參賽規範,若繳交將不列入評審。 1. 組別: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共四組。 2. 規格:限四開圖畫紙(約53x39公分);水墨畫由參賽者自裱,貼於襯紙上;其餘各類作品均不需另裱畫框。 3.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後發現重複參賽者,由主辦單位擇一刪除)。 4. 標籤:請按報名表格式,以正楷填寫各欄位,並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 繳件方式 請於2017年2月1日(三)至2017年3月20日(一)止 l 由下列二方式擇一繳件: 1. 郵寄繳件:台北市110松高路19號7樓,「新光三越兒童創意繪畫比賽─徵畫小組 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2. 親自繳件:請親臨全台新光三越各分店之服務台繳交。 ◎ 獎勵方式 ● 「新光三越獎」40名(每組各10名):頒發獎狀、新光三越商品禮券三仟元、獎品、畫冊。 ● 「企業冠名贊助獎」40名(每組各10名):頒發獎狀、獎品、畫冊。 ● 「佳作」數百名:獎狀、畫冊(由於佳作獎項人數眾多,佳作獎僅於畫冊列出得獎名單,敬請見諒)。 ◎ 參賽注意事項 1. 如欲報名參賽,請使用簡章上之報名表格。簡章可至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各分店服務台索取,或於「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http://culture.skm.com.tw/,亦可自行複印使用。 2. 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3. 無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恕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自行斟酌是否參賽。 4. 得獎名單將於將於2017年6月底前公佈於新光三越網站,並郵寄「得獎通知」予得獎者。 5. 得獎作品請擇期於新光三越台北南西店、台中中港店、高雄左營店展出,領獎及展出日期將於2017年6月底前公佈於新光三越網站。得獎獎品可委託代領,恕無法郵寄。 6.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活動及相關製作物、宣傳物中使用,或就得獎作品立書人以重製畫冊、贈品、兒童卡卡片…等方式發行),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使用得獎作品。 7. 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10:00~12:00或14:00-18:00撥打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服務專線:0800-008-808,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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