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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約會要與不要的認知差異/蔦蘿
2010/05/20 09:54:41瀏覽65|回應0|推薦0

晚上跟朋友約了去圖書館聽場演講,結果新舊圖書館都跑了,一直沒找到。

朋友因為是工作人員忙,電話一直沒接,我也怕失約不敢走,只好就近找了家餐飲店坐下來等。

 

再聯絡上已過了一個半小時,原來她說的是約十條街外的兒童圖書館。這讓我想起,之前有個朋友  在網路認識個異性通了約兩個月E-mail。因住同縣市,也見過三次面拿CD之類東西。其中一次,男性用車接去吃飯,飯後開車告知他住家是那間,只是女方沒進去。

 

男方由頭至尾都表現很誠意。除公司電話、手機、連排班表也都會給這女的一份。 在男方邀約幾次後,女方答應同遊外縣市奇美博物館。

當天進了博物館,走路或下樓梯,男方偶而會來牽手  ,女方也不好意思太拒絕,也就偶而讓他牽著。

 

女方因為喜歡音樂,所以看到館內好多十七、十八世紀各式各樣樂器非常高興。興奮到常拍手大叫,太好了、太好了、好棒之類的話。這可能無形中給了男方鼓勵,他高興的直說今天約會選對地方。

 

在參觀到最後樓層時,已是用餐時間,館內幾乎沒人。這男問:

「我可以親你嗎?」  

女方驚訝反問:

就在這嗎?當然不行!」

  

結果男方還是在館內一個較小走道上偷襲了她臉頰。


  偎ㄟ!」女方驚訝之餘,也不好責備。

用餐後女方礙於男方請吃飯不想佔他便宜也回請咖啡外帶。

出了博物館,兩人一起往停車場走著。

 

男:「 我們去找個地方做(坐)好嗎?」

因為外面溫度很熱,女方又手持咖啡也順口說:

 

「好阿!但你要找有冷氣地方。」

男:「不是!我是說我們找地方做愛做的事好嗎?」

原來兩人的認知有問題 "  做 與 坐 "    差距太大。 

「你有沒搞錯阿!」女方大驚,並提高八度音。

 

男人開始曉以他認為的大義。

「現在都什時代了,且我們都成年有何關係。」

「不要! 不要!」女方還是八度音。

 

男:「為什麼?」

 女:「我覺得沒熟悉到可做那種事。」

 男:「但我喜歡你,也感覺很好阿!可以嗎?」還在徵求女方同意。

 女:「不行!」很堅持著,繼續往停車場走去。

 男:「ㄟ 等一下啦!」

女方還是繼續走,男方多次說服不了也跟著走。本打算還要去另一景點,這時女方要求直接回家。

 

車子上了高速公路男方還繼續遊說,並握住女方手。車子在高速公路行駛,車外又下著雨,女方怕太刺激對方,只是慢慢縮回手,並說

「下雨天請你專心開車」女方已開始不耐,當車子下了交流道  。

女:「你開的路好像不對。」有些質疑。

男:「走這也可。」

女:「是嗎?」約10分鐘後,  車頭突然要往一間motel開進去。

女:「這是要去那?」有些緊張。

男:「motel」男方笑著回答。

女:「你若開進去我會在那大叫!」

 

車頭一半轉進,一半車身在馬路上煞住了。男方還是遊說,女方開始翻臉。

 

女:「如果你要開進去,我會在那大叫或是要我現在跳車」女生氣著。 男方只好將車頭轉回大馬路上, 尷尬低氣壓延續瀰漫約十分鐘。

 

男:「害我多開了這麼多路。」

女:「先生!什麼我害你,我說過不要,是你自己還開來。」

男:「我錯七分你錯3分。」

女:「為什麼?」

男:「你只說不要,但沒說確定不要。」

女:「由頭至尾我都很堅決說不要!不要阿!」

男: 「但沒說 :  確定不要!」

 

女方聽後氣到不再說話。最後下車前男方道了歉,並在事後寫E-mail 說願意放慢腳步,由基本朋友開始交往,女方卻沒再給機會。

 

很多時後我們的認為跟對方的認定真的會有別。所以重要時刻,例如我跟朋友,我問地址她不知,而我也沒有再度去確認。結果就這樣錯過了第一場演講,我們兩人應該事先確認地址或館方電話的。

 

後來這對男女呢?認知差異性大到差點出事。我想很多約會強暴都是男方要命認為女人說:  " 不要不要就是要 "

現代女性很有自主性了,都分的清自己是要或不要。也請男性尊重你的約會對象意願。當然女人自己的行為約束也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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