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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09:37:59瀏覽372|回應1|推薦2 | |
許多佛教團體舉辦「放生」活動,多數是自市場買來小動物,再找地方放走它們;爲了確保信徒獲得功德福報,通常還有僧尼念經祝禱。 「放生」引起許多爭議,例如:有些商人針對放生需要而刻意捕捉動物,造成動物傷亡;被放生的動物是外來品種,野放後大量繁殖而破壞生態;把淡水的龜、魚投入海水放生,把沿岸的水生動物投入海中放生,反而使動物死亡。 認為「放生」是把失去自由的動物放回大自然裡,這種觀念誤解了佛法「放生」的含意。「放生」的真正意思是︰放下殺念、放下仇恨、給對方生路、化解怨恨。 懂得因果業報法則的人知道「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今生造了惡因,今生未見惡報,則來生會報」。對於傷害自己的人,放下怨恨,不起報仇及傷害對方之心,這才是「放生」之意;反正傷害者的惡報逃不掉,上天自會安排,何須自己動手﹖何況冤冤相報何時了﹖在報復的過程中不僅自己心情不會平和,可能造惡業,還可能捲入周遭的人,使他們也受害。 有些人「得理不饒人」,堅持嚴懲對方,不顧對方的難堪與苦處。還有些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甚至「傷我一腳、斷你兩腿」。這樣的人即使三不五時買一堆動物放生,也不會有任何福報功德。 對有深仇大恨的人放生很不容易,所以是「有德」。古語說:「得饒人處且饒人」,此話很有道理,平常就從生活小地方著手,培養寬闊的心胸。原諒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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