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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禁止離婚的國家給我們的感動
2010/03/02 12:13:39瀏覽975|回應0|推薦7

網路文摘一個禁止離婚的國家給我們的感動

『愛爾蘭』一個禁止離婚的國家。所以,在愛爾蘭流行不婚和晚婚。

但一對中國夫妻在愛爾蘭的結婚經歷,卻讓我們感受到了愛爾蘭這個國家對婚姻的完美詮釋。

一對中國情人夫妻在愛爾蘭手牽手走進了籠罩著神秘色彩的都柏林市政府機關辦公室大廳。順著箭頭指示找到負責辦理結婚手續的"入口處",迎面是一個碩大的液晶顯示屏,上面對結婚須知等注意事項作了詳細的說明:

本處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辦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在締結婚約時可根據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協商決定婚姻關係的期限,婚姻期限從1年到100年。並且顯示出一行紅色的小字:由於辦理婚姻延續的費用較高,請選擇你認為最為適合的婚姻期限。在本處登記備案後生效,期限屆滿,婚姻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當事人如有繼續共同生活的願望,可辦理延續登記,延續婚姻關係.....這婚還結不結?他們面臨選擇。危了省錢最後他們決定先結1年試試?

辦理1年期限婚姻登記所需要繳納的費用—"結婚證書工本費2000鎊!"他們都有一種想砸了這台機器的衝動,2000鎊,折合新台幣130.000呢!搶錢呀!這個價碼實在太過分了。很不情願地刷了信用卡,卻拿到兩本如同法典般厚的結婚證書,有沒有搞錯?結婚證而已,需要搞得像《辭海》這樣厚嗎?拿起一本打開細看,第一頁上這樣寫道:"為保證雙方當事人適當履行婚約,順利完成l年期婚姻期限,特此明確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下面更分為十二編、三百六十五章、兩萬一千九百款詳細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他們慶幸地對的說:"幸虧我們選擇了1年期,如果選擇100年期,結婚證書還不得車拉船載,那工本費至少得花上百萬喲!他我們悻悻回家,捧著沉重的結婚證書,嘴裡咒罵著該死的結婚收費,這樣有人心甘情願的結婚才怪。

雖然結婚證羅列了很多不按照結婚證履行義務將承擔的不良後果,可最後的結果就是,"罪名"尚未定下來,他們已經一不小心發覺了對方更多與結婚證要求相悖的言行舉止。完全不實用嘛!他倆下定決心摒棄決定中為西用,過中國式的婚姻升活,這下就輕鬆了,一年時間也沒有什麼吵吵鬧鬧,轉眼就到了該續約的時候了。

他們很心痛地決定把打算買車的10000鎊先用掉,再續個5年。登記時一時好奇點擊了一下100年的結婚手續到底要多少錢,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100年期結婚證的工本費僅為50便士0.5鎊,折合新台幣才30多塊錢。這怎麼可能,準是系統出了故障。他們再按下了證書預覽按鈕,呈現在他們眼前的百年期結婚證書只是一頁薄薄的粉紅色紙片,上面寫著這樣幾行文字:

"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究竟應該承擔怎樣的義務。其實他們本就是一個整體,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彼此的快樂而快樂。最後,讓這張粉紅色的小紙帶去我對你們百年婚姻的美好祝福!祝你們愛河永浴百年好合!

都柏林首席法官:吉米.裡莫"

     他們向互的望着互問:敢選不?你決定了嗎?這一下按下去,咱倆可就真成了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再也甭想分開了!最後他們笑了,拉著手一起點下了"100"那個選項。

揣著那張薄薄的粉紅色紙片,他們直奔車市買了輛全新的BMW1系轎車,馳騁在都柏林的街頭,忽然覺得開車的先生從未像現在這般帥氣過。這輩子他們將是彼此唯一的愛人,已經孤注一擲沒有退路了,他們發覺婚姻這東西,往往也只有在破釜沉舟的時候,才能綻放出最燦爛的光輝!

兩個人去結婚,有誰不是打算廝守終身白頭偕老的呢?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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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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