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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14:12:00瀏覽119|回應0|推薦0 | |
100年北部原住民族袍澤高爾夫球隊與中部中央山脈 原住民族高爾夫球隊第二次聯誼比洞賽獎勵辦法 一、 本賽為比洞賽,各組由兩隊各派出2位選手參賽,以每一洞成績最低 者為優勝。(一組四人中僅一人最低桿時,該組該洞即勝一洞;各隊各有一人同桿時,比第二位桿數,總合低者勝該洞;該洞四人均為同桿或各有1與別隊同桿人時,即為平手成績不累洞;各組優勝組數多者為勝隊;勝組相同時以各隊勝洞總合數多者為勝隊) 二、 提供車輛載運隊員者,油費暨過路費每輛700元,費用由協會支付。(需拿油單核銷) 三、 參賽前本隊隊員繳交新台幣1,000元,競賽輸球時,前述經費供本次參賽團體獎金、購買獎盃之用。(前述費用繳交總幹事陳文勝處) 四、本隊為勝隊者,團體獎金貳萬元整分配如下: (一)組別獎部份: 各組參賽組別,該組為勝組者,每人頒發獎勵金1,500元; 參賽組為輸組者,每人頒獎助金600元。 (二)個人獎部份:(以下獎金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總幹事共同 支付) 1.個人18個par以上者,獎金外加1000元。 2.個人15個par以上者,獎金外加500元。 3.個人12個par以上者,獎金外加200元。 五、本賽事交通工具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總幹事及副總幹事四 人出車,需要搭車者,向陳文勝總幹事報名0921895044、 0935034636,9月18日(週日)上午6點以前到達龍潭交流道前7- 11便利商店集合整隊出車。 各位隊友,本次賽事攸關本球隊的榮譽,但望諸位能善用有限時間勤訓苦練為自己及球隊爭取最佳成績。(本次參賽獎金不作捐助用)共勉之1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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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