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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區原住民族袍澤高爾夫球隊隊員須知
2011/06/21 16:32:13瀏覽261|回應0|推薦1

因應年底(100年10月22日週六)花蓮舉辦全國原住民高爾夫對抗賽,各隊需精挑8位選手參加團體暨個人賽,餘選手則參加個人賽故,本球隊應於7月份開始需密急訓練並及早準備,並藉此大賽之便訂定本球隊隊員需知,另為嚴肅本球隊紀律及週延服務項目,凡參加本球隊者務須遵守以下規則,如無法遵守其中任何一條者,最重以免除隊員身份處份:

一、本球隊正式命名為:北部地區原住民族袍澤高爾夫球隊。

二、本隊隊員自100年7月15日起,每月繳交新台幣600元供作會費,年度有連續2個月未繳交者,而未完成報備者,於第三月之後自動免除隊員身份。

三、會費使用規則:

1.月例賽、季賽及年度大賽時用餐、行政及禮品採購支出。

2.年度大賽(各地區原住民大賽)報名費補助50%。

3.南部、中部、東部辦理全國原住民邀請賽,以本隊名義出賽,有關車資(租賃遊覽車)、途程用餐費用,由本隊支付。

4.各地區競賽時之住宿費、果嶺、桿弟及球費,由隊員自行支應。

5.本會各項支出,由總幹事簽核、財務長審核送理事長核定方可支出,並於每季季賽時機公布收支情形。

第一場:7月15日上午8點開球,地點:再興球場。

第二場:8月19日上午8點開球,地點:啓寶球場。

第三場:9月16日上午7點開球,地點:再興球場。

第四場:10月21日下午1點開球,地點:美崙球場。

第五場:10月22日上午10點開球,地點:美崙球場。(正式比賽)

Ps:代表本隊參加團體賽前8位選手,以練習賽前3場桿數中最佳成績之2場總合平均成績最低者為優先,餘隊員則代表本隊參加個人賽。參加團體賽名單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總幹事及三位顧問考量各項因素共同決定之。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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