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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18:45:16瀏覽320|回應0|推薦0 | |
因為個人擔任台灣原住民族袍澤發展協會副秘書長一職,民國96年7月8日下午1630至1830時止,我們協會負責擔綱演出,長達2個小時的節目表演,因為節目演出需要許多單位及個人共同擔任,我在協會要求下,負責一個節目的演出。 大女兒雪婷、二女兒汝麟及姪子智彬,以二天的時間,設計了熱舞演出。女兒們雖有多次演出紀錄,但是第一次在戶外表演,因此非常緊張,有多次表示要退出演出,真是氣死了。所幸,隨著演出的逼進,三位演出者,己回歸正常,女兒們的演出,也獲得現場觀眾如雷的掌聲。 這次的經驗,著實讓我意會了許多事,小孩及大人們的看法實在不同,責任心尤其不同,而後,我將在準備表演之前,與小孩們溝通清楚,方能安排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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