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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4 14:41:20瀏覽549|回應3|推薦10 | |
趙建銘被起訴求刑八年的新聞經報導後,許多人開始議論紛紛,八年究竟是太輕還是太重 有人拿他與殺人犯比,覺得人命有比金錢要嗎?八年太長了 我覺得萬萬不能如此比擬,經濟罪犯所造成的社會問題比殺人犯還嚴重,殺人犯可能只殺一人或數人,經濟罪犯造成多少家庭破產,分裂,自殺,人心惶偟,比殺人犯的罪行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也許與另一類似罪犯-禿鷹案中的前檢察官(名字忘記了)被求刑十年來比,似乎輕了一點 檢察官與法官畢竟是人,不是電腦,量刑時要論述種種理由後再下結論,也許也只能儘量公平吧 不過讓人不滿的是,檢察官在許多疑點尚未交代清楚就起訴結案,似乎想要避重就輕,像是收賄關說,資金為何流向陳幸妤的帳戶都未交代... 八年是不短的日子,但依現行制度,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況八年只是求刑,最後確定的刑期只會一樣或更少,換言之,趙先生只要坐二三年牢就可以自由了,污了這麼多錢,只坐二年多的牢,真是划算的買賣呢 又從另一角度而言,國家在現在總統的領導下,弊案叢生(故且不論他是否有涉弊案),二岸政策的搖擺,喪失了許多先機,經濟政策的無能,民不聊生,多少家庭因經濟因素破裂,自殺;總統所為之惡更甚於所有罪犯,但在法律上他無罪,無罪,無罪,連要他下台都無法可施,這真是民主法治社會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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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