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Wiser高智爾規則
2013/03/21 09:48:24瀏覽2929|回應0|推薦0

           

一、隊伍的編排:

隊伍分成紅白兩隊,兩隊球員有17的個別編號,1號為隊長。

*(球員7名。每位隊員各有相對其球號的一顆球)

(注意 隊長角色是協調球員們意見,發球佈陣、攻防,而不是命令指揮,1號隊長如果出局,則由2號依序遞補隊長角色。任何出局球員必須出場,並且不能再參予球隊討論。)

打球方式:

第一輪發球, 裁判銅幣決定先發球權,發球不需按號碼順序,球員聚集討論(一分鐘內)決定策略,第一輪發球之後的每次佈陣、攻擊也是如此。發球隊策略討論時,另一隊球員需待在各自球位(球後方或附近),並且不能商談。第一輪發球如果擊中其它球,該球須從新發球,被擊中的球放回原位。

第一輪發球,七個球中必須有2~5個球越過球場中線,第一輪發球期間,球員發球後仍在原地不能離開,第二輪開始進行則球員發球後必須隨球就球位。之後各球隊佈陣不能連續超過三次以上,如連續三次佈陣未攻擊,第4次必須進行攻擊,否則為違規,接下來的一次攻擊成功不算數。

*比賽開始雙方在12x24米長方形的範圍列隊,(球賽場地、地形沒有限制,除了比賽最後的圍捕線設立,基本上WISER沒有特別的界外線限制)。中心插一藍旗代表中線,區隔成兩個12米正方。比賽開始前,裁判先在中線和其中一邊24米交接處控場主持,兩隊球員與球則各排列在裁判左右兩邊的12米邊線,依2341567號球兩隊球員都面向中線排列,隊長1號球在球隊中間。

 

第二輪開始交戰,隊長協調球員共同決策佈陣或攻擊,攻擊是以自己的球碰到對方球為目的,有射擊(擲球)、滾擊、拋擊等方式,但發球球必需離手。

 

:發球注意事項: ~所使用球為十一號球,WISER為特有的十一號球。

      ~發球時必須以一隻腳定位在球後方, *(定位腳不可移動,另一腳則可依擊球需要變動位置,但不能超過定位腳之前)。發球球員發球前須先舉手示意。

 

三、攻球規則:

  第一次被打到時,此時這球旁邊會插上黃旗(稱為拘留),第二次再被打到會插紅旗(稱為逮捕),第三次即為出局。球將被沒收,被插旗時間,該球發球權將被封鎖不得發球。*(旗子要插在被擊中球的右方15公分處,和擊球成功的球三者

90度角位置)

解救/復活---自己球隊球被對方擊中,此時可運用救球規則 :其他隊員可以擊中對手攻擊成功的球,而去解救被插黃旗的球。如解救(復活)成功則黃旗恢復自由發球權,而紅旗須救兩次方能恢復自由發球權。除了已出局的球,曾被此球擊中的球,同時獲得解救/復活。~當對方攻擊時不可擋住或干擾即將攻球的球道。

 

出擊球擊中兩顆球或以上者都算數,但間接擊中的則不算。

 

擊中自己球隊的球時,兩顆球都要被插旗或出局,活球插黃旗,黃旗轉插紅旗,以此類推。解救/復活方式為隊友擊中對方自由球兩次,則兩顆球都獲得解救/復活,如果是紅旗,則此次解救/復活只轉為黃旗。但如果被對方擊中的球曾拘留或逮捕過我方其他球,則就先後順序,只先解救/復活先前被拘留/逮捕的球。

 

.[最後[圍捕線]---當其中一隊活球只剩一顆時,則開始雙方依規定轉入圍捕線區內進行球賽(以開球時的中線為基準設立12米四方圍捕線區,四角落插旗或以捲尺規範表示圍捕線區,在圍捕線區內原被拘留或逮捕球繼續有效)。先由球數較多一方活球球員立於圍捕區線外發球將活球擲到區內,再由僅存單一活球一方發球到區內,此階段雙方球滾出圍捕線界外即算出局,進入圍捕線內的首次發球不記入佈陣次數,接著的每次佈陣不可超過連續3次以上的規則不變。

 

四、進場方式: ~裁判、球員就位,球員列隊就位於球前(球在腳後跟),裁判口哨指令兩隊隊長先行面對面正步前進到中線前,裁判指令兩位隊長敬舉手禮(手掌舉至眉邊)、握手,裁判以銅幣決定先發球權,接著向後轉正步退回球位,領全體隊員正步前進到中線前,兩隊球員相互敬禮、握手,然後向後轉小跑步回球位。

   先發球權球隊聚集討論後發球。

 

五、勝負: 球賽沒有時間限制,直到其中一對所有的球被判拘留或逮捕或出局。

 

六、退場方式: 球隊集合近中線,裁判號令兩隊敬禮、宣佈獲勝隊伍,獲勝隊舉手歡呼,對方球隊鼓掌祝賀,雙方握手退場。

     

犯規罰則更正--

 

犯規罰則—目前較常犯規情況有 : 擊球者定位腳沒有定位在球正後方、或拿起球定位腳又移動、或定位時踢到球,或不小心踢到任何球、或擋住球道,被球擊中阻礙到來球等,皆屬犯規,懲罰規則這位球員被舉發犯規後,換對方球隊發球,並且這位犯規球員下一次擊中對方球不算數,如犯規當時已經投出球,同時擊中對方球,罰則為這次擊中不算數,換對方發球。

 

* 球投出後需還原的情況: 只有球賽開場和圍捕線首次雙方第一輪佈局時,不能擊球,卻擊中任何球時,這顆球需取回重新發球,被擊中的球也放回原位,但不算違規。

 

紀錄表上:

1.擊中球以雙方球號連線表示。
2.
球號上下的小圓圈紀錄<拘留>.<逮捕>....
3.
小圓圈外的小方格紀錄違規。
 
因只是暫定表格,可自行採方式記錄。

( 興趣嗜好運動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arkabear&aid=741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