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天發送住戶大會通知書給住戶簽收,大都平順.獨獨有戶給我的答覆是"拒收",所有權人沒表示,他卻轉告請勿再通知因她的事都由他決定,我心想各家的天自家頂,我只要送達即可.所以我仍不死心,等到他倆回來,我仍重申請他倆簽收開會通知書,他仍然拒收,理由是他不收是如收下通知書表示同意我們通過他不同意的事,所以他拒收是想讓會開不成.......我差點暈倒,僅僅170之1的所有權,異想天開可以阻止大會......我很客氣的表示:為了送達,我可能用存證信函來送達開會通知書...(心想應該知道嚴重性吧?!) 他竟然很平靜的說:沒關係,我還是一樣拒收........我杵在那......(無知還是...) 今天我回到公司報告籌劃的進度順便報告此案,長官也很訝異他的反應,告知用雙掛號寄交就好,沒那麼嚴謹....晚上,管理員說他有事想找我...... 他倆進辦公室說 公司不派他出差了 所以他可以參與了 問我開會的目的是....我告知主要是成立政府承認的管委會,來接收業者轉交的公共軟硬體設施設備. 他才恍然大悟,又問了很多公平原則性的問題,我也回答他,可具名提供問題待管委會成立再行處理,
人都會自我澎漲,但能勇於面對,就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