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文╱陳欣文】
最近新聞報導,高收益債再度大幅吸金。從事投資、共同基金業務累積超過25年的朱挺豪回想一次投資高收益債的經驗。將時間拉回到1998年,當時從香港買進第一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後,隨即遇到98亞洲金融風暴,所有投資商品全線下跌,高收益債至少跌掉60%。但感受最深的是,如果經理人風險控管得宜,加上利息的挹注,是可以讓基金很快回復到風暴之前的水準。2004年,朱挺豪以報酬率50%出場,這次投資經驗讓他印象深刻。
當時任職於安泰投顧的朱挺豪,原本就一直在引進優質境外基金產品,包括現在的聯博、貝萊德、安本等基金,當初都是他申請顧問並在台銷售的基金。而有了這次高收益債的投資經驗後,他也著手申請這類基金的顧問,希望這種被稱為「垃圾債券」的產品,也能帶給投資人一個不同的選擇。除了境外基金的引進,隨著台灣投信業的海外基金蓬勃發展,2003年由高盛銀行首次提出BRICs金磚四國後,開啟了新興市場投資的年代,當時在投信業的他,也推動國內首檔金磚四國基金成立,隨後持續開發新的投資產品,因此有了國內第一檔黃金基金問世。
一直以來都站在基金產業最前線的朱挺豪認為,現在正處於傳統金融產業與科技接軌的時代,金融創新快速演化,若不能跟上改變就會被淘汰。在目前的工作崗位,他也敦促同事應跳脫框架,利用科技去發展為客戶「量身訂製」的投資服務。他強調「我們想打造的是量身訂製的服務,目標是讓一般民眾都有個虛擬的理專,享受VIP級的服務,徹底打破資訊不對等這種不利投資人的情況」。
說起朱挺豪的日常,除了工作他花最多心力的是攝影,尤其鍾愛晨昏攝影。每次凌晨3點起床,只為拍到日出那一剎那的景色,出門時雖然知道此行未必天公作美,但他仍十分享受等待的過程。特別是從萬物漆黑到天色漸亮,天空成了幻化萬千的著色板,除了讚嘆外,更多的是讓心靈沉澱,尤其在天地萬物的環境下下感到自己的渺小,也讓回到職場的自己態度更加謙卑。
台北民間借貸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以一身黑白休閒西裝,搭配黑色太陽眼鏡,面帶微笑出現在米蘭街頭。(圖/CFP,以下同)
記者林瑩瑩/綜合報導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5月9日以一身黑色西裝現身米蘭街頭,將白襯衫鈕扣微微打開兩顆,配上黑色墨鏡,休閒雅痞風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
在全球糧食創新高峰會中,歐巴馬以榮譽客座嘉賓身份,受邀出席並發表演說,他以淺藍色直條紋襯衫,搭配黑色彰化民間貸款整套西裝,延續稍早雅痞風,贏得不少稱讚,但也有網友認為將襯衫鈕扣打開,是不夠尊重高峰會的穿法。
▲上車前,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和米蘭民眾微笑致意。
▲在高峰會中,美國前總統歐巴馬身穿深色西裝,發表演說。
卸下總統職務前,歐巴馬出席公開場合總是身著正式黑白西裝,搭配黑色領帶和黑皮鞋。卸任後,歐巴馬嘗試不同風格。
日前出席活動,大膽嘗試以深棕色皮衣,搭配牛仔褲和深棕色皮鞋,潮流搭配讓時尚雜誌一致認為,歐巴馬穿出潮爸風格,「衣Q品味」卸任後越來越好。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卸任後出席活動,皮衣潮流搭配讓人眼睛一亮。
彰化民間信貸
民間借貸能相信嗎?
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那麼多人都選擇民花蓮民間借款間借貸,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風險也很大,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刷卡換現金、票貼放款、保證借到錢、汽機車借款免留車、免擔保免抵押等等,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
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
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簡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從靈活性來看:簡單地說,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只要雙方認可,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就可以承做,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必須有抵押、公證和擔保;簡便性:流程簡便,手續辦理簡單,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快速性: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因為手續簡便,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
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
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對借貸人進行審核,符合借貸條件,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利息、地點,最後就發放貸款。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便利,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也是一個保證,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絕對不能馬虎!
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
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
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
刑法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苗栗民間借款裁判字號: 27年上第 520 號
要旨: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乘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在第一條件,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在第二條件,係指就原本利率、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
此項犯罪,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始能成立。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預定苛刻條件,一俟他人告貸,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
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利息、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以免後續發生問題,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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