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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3 18:22:22瀏覽486|回應4|推薦4 | |
說起來我也很苦惱,我不喜歡隨便傷害人,但是太過分的豈不是逼我跳牆嗎?(望) 這一連串的行為下來,其實我的意思已經很白話的用這幾個字講清楚了。 『妳很美,但是我並不愛妳。』 這樣的說法難道很難懂嗎?愛情怎麼能強求?我不愛妳,妳就要到處宣傳說妳要自殺?天殺的妳是什麼樣的魔女! 我還是會堅持我的信念,不愛就是不會說好,愛情不是兒戲!就算我很好色也一樣! 情本非人所能定,若不是愛,那必定不能長久。 何必苦苦追問?何必苦苦強求? 傷我也傷妳,我已有愛的人,再多說,也無事於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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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