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8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企業若剝削勞工,絕對依法處分。雇主不能片面更改工資計算方式;若徵得同意在休假日工作,雇主應加倍發工資,違反者處新台幣2萬至30萬元罰鍰,並補發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工資的計算方式,無論是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等,應由勞僱雙方約定,雇主如認為有變更的必要,應該再與勞工協商合意,才能變更,雇主不能片面更改。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月負擔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且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的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向保險人申報其月投保薪資。
勞工若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工法令規定時,勞委會說,無論是任職期間或已離職,都可以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且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等。10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