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6 13:09:49瀏覽320|回應0|推薦6
現在的台灣,只要社會有點混亂的部份,就會聽到有些人會說,因為法律不夠嚴厲
所以,很多有的沒的事情,全部都立法嚴管 ...
慢慢的,就會執政者,立法者看到了嚴刑峻罰收效極速 ...
所有,有的沒的乾脆全部用法律加以控管,犯法就罰 ...
鞭刑,加重處罰,罰金加倍,連不結婚都要加徵單身稅(變相處罰) ...
很多應該從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進行教化人心的動作,政府全部不做了 ...
反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犯錯就罰,罰了就會怕,怕了就不會再犯 ...
因此,國內越來越不重視品格,品德教育
加上,台灣的社會一向只重視技術教育,擁有高知識技術的人就擁有高社會地位 ...
可是,我們的社會似乎忘了一件事
聰明的人不一定是善良的人 ...
聰明的人更不一定是值得追隨的人 ...
於是乎,聰明的人根本可以無視於法律的限制,因為他們懂得
如何在法律隙縫中游走,法律根本管不到這些聰明人 ...
到最後呢 ? 苦的是誰,是那些樸實老實,實實在在辛勤工作的人們
他們不聰明,所以他們認份,實在打拼
他們不聰明,所以他們不懂得鑽法律漏洞 ...
結果,所有的嚴刑峻罰都變成了可憐小老百姓的枷鎖
對於那些居高位享厚祿,卻貪贓枉法的人卻一點也沒有約束制衡的作用 ...
所以,在台灣越來越喜歡罰的趨勢之下
大家要謹記,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只要你有辦法鑽法律漏洞 ... 妳就可以享受重罪不罰,輕罪開脫的優勢 ...
記得阿,台灣人
要讓自己變聰明,套一句法律人的說法,要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
要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阿 ~~~
搞到最後,不過就是大家鑽法律漏洞吧了 ~~~
可憐的還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 ...
如果
社會的認知上,法律的約束力遠高於道德的束縛 ...
社會的認知上,高技術知識的聰明人就該享有高的社會地位 ...
社會的認知上,道德良知,社會公義不受重視
那形成社會良知的我們,又能怪誰去鑽法律漏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