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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他一次機會,會造就第二個華盛頓
2008/02/19 13:09:43瀏覽259|回應0|推薦3
新竹縣陳姓國中生偷竊手機後,寫懺悔信向業者表達歉意,並歸還手機。
記者張念慈/攝影

新竹縣陳姓國中生日前在通訊行竊取手機,事後良心不安,決定效法華盛頓勇於認錯的精神,連夜寫了道歉信,隔天將手機和信投遞到通訊行的信箱。但通訊行老闆已報案,竊盜是公訴罪,警方仍將他移送法辦。

不過,老闆和員警都盼望法官網開一面,給他自新機會。

「老闆:對不起,我不應該拿走妳的手機跟擴充卡的…。我回到家整個人就感到很後悔,有一種罪惡感,本來想馬上還回去的,但我被貪念充(按,應是沖)昏了頭…,我的心裡面很複雜…,能請妳大人大諒(按,應是量),原諒我的貪念及愚蠢行為好嗎?真的很對不起。」

這封兩百零九字的道歉信,字裡行間充滿青澀少年犯案後的不安。通訊行戴姓老闆娘和技師黃啟賢看了都願原諒他,可是已經向警方報案,無法撤銷告訴。

警方表示,陳姓少年(十五歲)十五日下午偕友人到湖口鄉一家通訊行選購手機,通訊行技師黃啟賢將手機放在櫃台上,陳姓少年趁機竊取;返家後感到不安,隔天將手機放回通訊行信箱,並留下道歉信。湖口派出所十七日根據店外監視器拍下畫面,查訪到陳姓少年。

他在警訊時淚如雨下說:「我真的知道錯了!」同學新年後用紅包買新手機,他很羨慕,才會一時起貪念偷手機,之後整晚睡不著。想起老師講過「華盛頓砍櫻桃樹」的故事,覺得自己也應該勇於認錯,於是邊哭邊寫道歉信。

通訊行戴姓老闆娘表示,當時她和技師都曾替陳姓國中生求情,希望警方能給少年一個機會,但警方說愛莫能助。黃啟賢也說,陳姓學生是一時貪心闖了禍,既然事後知過能改,是件好事,希望他日後能走上人生康莊大道。

竹北警分局湖口派出所長劉俊宏表示,少年家庭健全,在校表現良好,犯後有悔意,跟其他少年虞犯「死不認錯」的態度很不一樣,員警也不忍將他移送法辦;警方已告誡他記取教訓,千萬不要再犯,警方會向法官述明經過。

【2008/02/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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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則新聞,他很勇敢,大多數的人或許會想著只要警察不找上,就會沒事。

  法律是一把雙面刃,可傷人亦可傷己,要怎麼裁量就是法官他們的事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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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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