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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重返 聯合國
2007/12/06 18:09:46瀏覽336|回應0|推薦1

  既然大家為加入、重返聯合國在吵架,不如跟聯合國簽訂合約為中立國,當然整個國家體制包括憲法〈因為國父在訂憲法時,沒想到蔣中正會退到台灣〉通通要改。

  瑞士在一八一五年維也納會議後,就為永久中立國,但永久中立國的義務是:(1)不參加其他國家之間的戰爭,必須一直保持中立;(2)不得主動發動戰爭,但是當受到其他國家攻擊時,為了保衛本國獨立和領土完整,允許進行自衛戰以及為此目的而在平時保持軍備;(3)不得參加承擔進行戰爭義務的條約,如同盟條約、互助條約等。

  既然因為加入或重返聯合國搞到民心浮動,不如換個角度,成為中立國。

  再二00二年九月十日,聯合國接受瑞士為會員國時,當時瑞士聯邦主席卡斯帕‧維利熱在會議上表示:瑞士的外交政策與《聯合國憲章》的宗旨相吻合,在申請加入聯合國的過程中,瑞士始終堅持中立的立場,這是反對用戰爭和暴力來解決衝突的一種基本理念。所以瑞士還是永久中立國,因為他並沒有改變戰爭中立的立場。

  換個角度想一下吧,各位政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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