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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11:36:07瀏覽157|回應0|推薦0 | |
法務部正研議調整女性受刑人年幼子女可隨同入監服刑相關規定,將幼兒陪同入監年齡從現行三歲調降成一歲。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認同,強調子女是無辜的,不要因為父母入監服刑而有不好的成長環境,這是兒童人權的重要環節。 在考量受刑婦女的幼兒照顧事宜,法務部原本開放受刑人三歲以下子女若無適當照護時,受刑人可暫時攜帶子女入監,作為尋覓合適照顧人選或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接續照顧的過渡措施。不過政院昨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卻有人權委員認為此舉會衝擊兒童權益。 與會官員轉述,人權委員先前曾入監探視受刑人嬰幼兒照護環境,認為三歲幼童已經懂事,在獄所環境恐不利於成長,因而建議調整受刑人子女陪同入監的年齡。 江宜樺表示,本案涉及法務部矯正署與內政部兒童局等部會,以及監所空間、人力與經費不足等問題,請相關部會就可能的規劃事前協商,並列入日後會議做專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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