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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鴿窩新聞] 今天的新聞這樣報
2009/03/27 19:53:56瀏覽312|回應0|推薦1
楊宗緯仍可自由接通告 許安進之和解條件曖昧不明

楊宗緯對許安進所提起的「確認合約不存在之訴」,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二次程序庭。多名粉絲依舊到場旁聽並於庭後高喊「宗緯加油」,受訪歌迷表示,對楊宗緯的歌唱實力深具信心,希望他能順利覓得好的經紀人繼續演藝事業。對於楊許之官司,歌迷表示許之違約事實太多項也太明顯,相信透過審判過程更能幫助大眾了解許安進並未稱職扮演經紀人之角色。

至於許安進所提出之假處分聲請,雖然在三月初已獲得法院裁准,至記者截稿時,許安進尚未向法院繳納新台幣2500萬之擔保金,依法律規定,許安進未繳納擔保金前,法院將不會正式寄出裁決書,因此楊宗緯仍可自由安排演藝活動。許安進日前透過媒體砲轟楊宗緯前往新加坡領獎之行為「遊走法律邊緣」完全站不住腳,其實是許安進自己「遊走法律邊緣」,利用一般人對於法律程序之不熟悉而再次釋放不實訊息,想影響閱聽大眾對楊宗緯之觀感。誠屬可嘆!

之前楊宗緯之代理人賴芳玉律師已經表示希望雙方好聚好散,許安進昨天雖未親自到庭,但他再次釋出願意和解之訊息。許安進表示,只要楊宗緯願意履行已經簽約之代言活動,並且履約至十一月約滿,就願意和解。對此說法,楊宗緯表示已經委由賴律師聯繫許安進之代理人周詩鈞律師,遺憾的是,周律師至今仍表示尚不清楚所謂兩個廠商之代言活動或相關義務之具體內容,如此模稜兩可之態度,讓人懷疑許之和解誠意。此外,楊宗緯本係因為無法接受許安進之違約作法才提前解約,如今許的和解條件之一竟是「履約至十一月約滿」,如此無理之要求感覺不像是要談和解,反而像是要強迫楊履行原合約。

楊宗緯一向與人為善,不願再對於許安進之言詞多做回應,一切交由律師依法處理。今天下午楊宗緯將按照既定行程參加明星二手商品拍賣「拼樂。Love」活動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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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緯 許安進 合約糾紛
2008/10 依合約行使單方解約權:因為許安進之違反多項經紀合約之規定,楊宗緯正式向經紀人許安進寄出存證信函終止經紀合約並提出訴訟確認合約關係不存在。
 
2009/2  許聲請假處分:許向法院聲請對楊假處分,禁止楊私接通告。 

2009/3  假處分裁決後許未繳擔保金:許的假處分雖被裁准,但許僅在媒體放話卻未繳擔保金。法院未收到擔保金前不會寄出正式裁決書,因此楊仍可到新加坡領獎並自由接通告。 

2009/3  許想和解之態度模糊:許要求楊執行完已簽約的兩個代言活動,並履約至11月約滿就和解,但至今無法說明清楚代言活動之合約與義務為何,楊在代言義務未清楚釐清前,無法考慮和解協商。


感謝鴿窩小蕃茄的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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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合約問題而關係觸礁的楊宗緯與前經紀人許安進,在經過一連串沸沸揚揚的官司糾紛後,雙方似有轉環跡象,日前許安進透過律師表達和解意願,然而已吃過多次暗虧的楊宗緯則態度謹慎,傾向先了解許安進的誠意。

楊宗緯與許安進解約之後,許安進祭出假處分想凍結楊宗緯的演藝事業,然而假處分需在許安進繳交2500萬保證金之後,才能正式生效,目前楊宗緯仍屬自由身,可以接洽通告與表演,因此近日楊宗緯的曝光率又漸漸回升起來。

保證金的繳交期限還剩兩週,屆時未繳假處分即失效,此時許安進釋出和解訊息,頗令人玩味,也許真如許安進多次在媒體上表示的,已無意於此,所以不想再多費精神了。

然而由於過去許安進亦曾透過媒體釋出和解訊息,等到楊宗緯的律師主動連絡時卻又遭遇重大的挫折,加上許安進透過律師所散發的消息內容語焉不詳,因此面對這次訊息,楊宗緯與其律師的態度均趨向保守謹慎。楊宗緯的律師表示:好聚好散一直是我方秉持的原則,官司並非沒有轉環的餘地,但要看許安進的誠意,希望雙方是真心解決問題。

楊宗緯歌唱得好是眾人公認的,一直受困於合約問題,確實令許多人扼腕歎息!而許安進號稱影視大亨,一定有更重大的事業要進行,精力陷在這個官司上,確實是沒必要的事,如果能夠盡快順利解決問題,相信對雙方都有益處,更是歌迷與閱聽大眾所樂見的事!


感謝鴿窩于寒的整理報導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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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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