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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禁止拍照 vs. 妨礙自由
2008/10/19 11:10:29瀏覽2088|回應1|推薦12

 

故意停到對向 還是巷道斜對面 

 

Z~~~按下電動窗

 抽出相機 拉開鏡頭護蓋 啪~啪~啪~

 

嗶~~喂~這裡不能拍照

 

被這無法律概念的警衛給打擾

 一點法律基本概念都沒 早就知道你們的法律知識不足 所以遠拍  

 免得你以為是在守中央銀行或是總統府 盡責過頭

 

你可以叫警察來(換我大喊了~)

 

哈~(錯愕大笑一聲)叫警察喔!?

 這名從警衛是趕忙出警衛亭過來時 準備近身制止 

 被這一句回話而笑了出來 也停止動作 

 算了 不為難他了 法律課由別人幫他上 他可能被誤導了

  

 

如果車主在自己車內拍照都不允許 也不是在私人場地上

 那他的制止 可能已經 妨礙自由了 以什麼身份什麼要他人不可做什麼

 如叫警察來處理 可能有人要犯更大條的罪

 如果警察也傻傻的限制自由 那連他也有事

放心好了 如他被告妨礙自由 該棟大樓或保全公司 一定會和他劃清界線

 如果他沉不住氣動手 傷害與損毀 那可能明天不用來了 劃的更快

 

其實 建議

 不能拍照 最好用不透光塑膠布把整棟大樓包起來 否則很容易從公眾區域被人看到拍到

 不能拍照 最好立再包個高牆 最好加蓋 否則Google衛星一樣拍

 

自從數位相機風行 自從手機加了拍照的功能 許多拍照 已經禁不了 只能柔性勸導

 這棟大樓還再做最後的施工 又是一個搞怪的設計 待續

 

其實這樣回他 是最近輾轉聽到一個TAIPEI 101樓管故事 的立即反應回答 

 他到SOGO做商業觀察拍照 被SOGO樓管制止 他說 可以叫警察來捉我呀

 當然這回話有點衝 但若遇到有法律的爭議時 可以找公權力的第三方來釐清一些事和見証

 

在法律觀念還沒有跟上時代年代 過去認為理所當然的禁止事項 其實侵犯到他人自由

 少數人當官者 狐假虎威的侵犯人權 只是為了滿足他們管理方便罷了

 

Google衛星照網路免費瀏覽一推出 剛開始還有許多國家抗議 要Google掉敏感地區

 機密地區 其實早就被敵對國看光光啦 解析度更高

 沒有人權觀念政府怕什麼 是怕人民 看到你們在後花園 蓋網球場和泳池 供高官使用吧

 

怕人看 怕人拍 怕人在公家道路上拍 能移動的東西 警察會叫你收起來

 這樣大件的東西 那應該可以用大型塑膠布包起來 

 因為你無法禁止別人轉頭過來看 從另一個角度說 那是不是你的東西也妨礙他人的視線呢

 

很守法盡責嗎 可能有些爭議 基本上這類警衛亭都是非法違建 

 連陳水扁當總統時的民生寓所的警衛亭 被檢舉後 一樣拆除

 

其實拍照還是具備一些法律觀念與遊戲規則 常常會一不小心就過界

 到別人的場所拍 那還是要遵守規定  

 餐廳 有些餐廳是禁止拍照 但你拍自己餐桌上的菜 應該是合法的

 畢竟這是你花錢所買下的食物 如果不行 可能餐廳要退錢給個交待

 因為他反而侵犯到你的權利 怎麼管那麼寬

  

許多日常的消費行為 台灣老百姓被欺負了還不知

 以前大潤發 會再結帳櫃台後 還有設一道管制出口 要客人拿出發票並勾檢物件

 被客戶告過 消保官說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因為這物權是屬於你 你已經付錢

 後來大賣場就取消了這種修辱客人措施

 

但那些賣場還有這種懷疑客戶的措施呢 好市多與燦坤

 如賣場提出檢查要求 你可以不配合 

  就如同警察攔車要你開行李箱 沒有搜索票你是可以拒絕 

  但他會要你回警局協助調查 這時要搬出最高地區分局長與媒體當公証 否則會被惡整

 如果賣場懷疑你有未結帳的物品 請他們立刻報警 請警方前來處理

 但這過程小心被栽贓 況且如果你有未結帳商品 他們絕對不會接受你的口頭道歉

 

當警方前來要問清楚並宣告一件事 

 如果賣場誤會了你 可不能道歉就了事 因為他們已經誣陷你為竊賊 是要負法律責任

 

這個網站文章 類似媒體的報導與分析 當然不可能一面倒的拍拍手 隱惡揚善失去立場

 只能就法律的範圍內進行拍攝 如果翻拍還有些小技巧需注意 可以不犯法

 

其實這棟建築

 如果這裡禁止拍照 那請包起來或立牌警告 否則在公眾範圍內 是可接受公評 

 

下圖是還沒有更新的衛星照 藍框是私人築基地 紅線屬於國家所有共同道路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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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回的的恰如其分
2008/10/19 23:02

法學素養刮目相看

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涉略廣泛實務亦同

日後還請多多討論


ROC21(rocid) 於 2008-10-20 08:28 回覆:

不敢當 還在學習中

 其實在講究法律的社會 常告訴朋友 除了基本守法之外還不夠

 還要能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

 甚至運用過去的法律案件判例 去幫助他人或公眾 去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