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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9 19:09:45瀏覽127|回應0|推薦2 | |
痛苦的婚姻 小靜自從結婚後,就沒好日子過,老公不務正業,做什麼虧什麼,不是偷拿房契,就是假借她的名義貸款,害她一天到晚忙著還債,多虧娘家的父母伸出援手,後來老公與人合夥開公司,被股東拿去當人頭,結果帳還是算到小靜的身上。 最後她實在受不了這種漫無目的的生活,不只拖累娘家的人,連孩子的學費都是哥哥付的,因此提出離婚要求,這時老公還要求她貸款三佰萬元,她不肯,竟罵她三字經,最後勉強幫他貸款八十萬,才肯簽字離婚。 而她的公婆,一直怪罪小靜,說她沒有好好照顧老公,反正都是自己的兒子對,媳婦都是錯的,老公從結婚到離婚,從沒給過生活費,連便當的錢,都要跟她伸手,對孩子更是冷漠,從不關心,他們總是很久很久才見一次面,夫妻關係早就降到冰點。 離婚後,還誇下海口,說他要到大陸賺大錢,供他們母子花用,如今已經過了二年,連通電話都沒有,離婚前都沒拿過他一毛錢,更何況是離婚後,小靜帶著三個孩子,住在原來的舊居,等到銀行要拍賣時再搬,否則也沒有棲身之地。 她很感慨的說,當女人好辛苦,不幸的婚姻,不只自己受苦,娘家人也被拖累,孩子的心裡也有陰影,這麼沒責任的老公,不要也罷,前前後後已經替前夫還了上仟萬的負債,還要還到民國一百多年,她的薪水就這樣沒了。 我說離了也好,至少負債就此打住,否則像個無底洞永遠在背債,她說早就該離了,還不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說,那只是表面上的完整,實際上根本沒有,只是讓妳痛苦而已。 小靜說,再也不結婚了,一次就夠了,讓她傷痕累累的放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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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