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3/17 19:51:51瀏覽253|回應0|推薦0 | |
報名資格: 男女雙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男女雙方皆依外國國籍(含設籍大陸)報名者,請附單身證明(僅一方為外國國籍者免附)及護照影本各乙份正本,始得報名參加。 以上男女雙方均須於 98 年3 月6 日(含)前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男女以下簡稱新人)(若有違反民法親屬篇情形者不得申請)。 戶籍地非設籍苗栗縣者亦可報名參加。 未婚男女係指尚未舉行公開結婚儀式及結婚登記之男女。 報名日期: 98 年3 月6 日(五)上午9 時至98 年4 月3 日(五)下午16 時 止。 |
|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