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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27 18:23:44瀏覽32|回應0|推薦0 | |
標題: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案 發問: 因在網上留言:"要尋找外約女",並留連絡信箱 已被警察通知做筆錄. 1.請問這留言是違法嗎? 2.會被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3.筆錄已做,順從之前案例作修改.回家上網發現筆錄內容怪怪,為何最後是說:外約喝先咖啡,聊天後,若有意思再從事性行為,整個過程願意支付3000元. 4.承辦員警說依照這樣寫,之前大都是不起訴處分.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5.另外,這次因為用IP與連絡信箱,做交叉比對以信箱資料而通知我到案,因是透過公司IP上網,是否會有其他檢警單位會因此案而直接通知公司(IP)?我不想沒工作阿!!! 煩請各位解答! 謝謝! 最佳解答: 1.請問這留言是違法嗎? (請問這是你在聊天室裡的匿稱嗎?還是留言版的匿名? 而你當時有提到任何內容嗎?) 2.會被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初犯的話大部份都會緩起訴。) 3.筆錄已做,順從之前案例作修改.回家上網發現筆錄內容怪怪,為何最後是說:外約喝先咖啡,聊天後,若有意思再從事性行為,整個過程願意支付3000元. (請問你當時回答的筆錄內容中到底回答了些什麼?而又是在怎樣的情況下作的回答呢?) 4.承辦員警說依照這樣寫,之前大都是不起訴處分.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原則上是奉勸你,員警的話作參考就好,畢竟他們也是交差了事而已,随便辦一辦的情況下,不管後續如何,亦跟他們無直接關係,瞭嗎?) 5.另外,這次因為用IP與連絡信箱,做交叉比對以信箱資料而通知我到案,因是透過公司IP上網,是否會有其他檢警單位會因此案而直接通知公司(IP)?我不想沒工作阿!!! (原則上,因為是藉由公司電腦上網的,所以亦是有可能前往公司作進一部的瞭解,只能說,你得自求多福了。) 有任何其餘問題,歡迎來信詢問,再討論。 其他解答:6103C7FB1AA9D1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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