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南投借錢推薦 想辦小額借款容易過嗎 南投借錢推薦
2016/09/13 15:02:10瀏覽15|回應0|推薦0

錢不是萬能,但是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

你有夢想,但資金卻不足嗎?

如果你的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可以讓專家來協助你


免費諮詢:http://58588.co/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日電)21歲鄞姓男大學生2個月內陸續領養4隻貓,卻因虐貓造成3死1重傷,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11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鄞男於去年9月7日於台南新市火車站向蔡姓飼主領養貓咪「優咪」,2週後貓咪死亡;隨後又於9月29日向嘉義鄭女領養貓咪「羞羞」,約2週後,貓咪又摔成重傷,尾巴末端壞死。 去年10月17日,鄞男再向台南貓隻中途之家領養貓咪「年糕」,約2週後貓咪死亡;隨後於11月8日再向嘉義市動物收容所收養1隻淺灰色流浪貓,但貓隻又於2天後死亡。 由於被告在2個月內連續領養貓咪致死或重傷,遭送養人或送養團體質疑,鄞男是有計畫性的殘殺貓咪,因而向動物保護團體投訴,同時控告鄞男。 鄞男坦承,在領養貓咪後,因心情不佳,曾數度將貓咪用力摔擲在地。 法官在判決書裡爰引「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精神,表示沒有任何人可以在欠缺理性的理由下,帶給動物任何痛苦、災難或傷害,並引用「世界動物權利宣言」,肯定動物的生存權及免遭虐待的權利。 判決書指出,被告未能尊重動物的生命權,欠缺保護動物的認知,以用力摔擲等方式,致使貓隻死亡或重傷,其恃強凌弱的行為,應予以譴責。 但法官也念在被告沒有前科,因壓力大,情緒控管不佳,且犯後坦承犯行,曾支付新台幣6000元貓隻醫藥費,又自願到動物收容所當義工,因此判刑11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902

030FCC8E299B161F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ejb8um92q&aid=7420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