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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張韶涵事件 看生命所有權
2011/01/25 02:55:21瀏覽446|回應0|推薦2

  1. 就在張小姐出寫真書宣傳時,給她的29歲「最重一擊的生日禮物」竟是她的至親.
  2. 因為媒體在這時候,揭出她去年年收入高達1.5億的訊息。
  3. 我們一生中多數時候是不能選擇父母或家人。的確,對有一部分的人,家人是重擔。 
  4. 張小姐舅舅面相與說詞,很難取信於人。何況這種戲碼,常在娛樂圈出現。
  5. 傳統上,許多父母都認為自己賦予子女生命,就可以主宰他們的生命所有權。

    家務事很難說得清,真相只有張家人才清楚。我相信張小姐在成長後,

益加希望自己能實現夢想,而不是一顆父母的搖錢樹。

   因為,我所認識的張小姐,像個紙片人似的,一雙靈活的大眼睛,和很可愛的   嘴唇。對許多人來說,她的聲音有如天籟。歌聲很感人,受到許多好評,否則也不會常常締造佳績。     

聖經    哥林多前書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  賜給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聖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她的生命故事,如許不尋常,所以她的成功,不是偶然。

            祝福她戴著隱形的翅膀,繼續用歌聲撫慰鼓勵世人,同時也實踐自己的夢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gKmdoPljJc&feature=related   隱形的翅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Eo6InelR8o   MAMA  MAMA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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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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