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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9 06:22:05瀏覽1756|回應3|推薦19 | |
司法關說就是妨礙司法公正,普世價值就是十惡不赦之罪,台灣獨特的把妨礙司法公正無罪化,或故意遲遲不立此普世共識的罪行,任何民主國家都沒有如此情況,不要說美國老爺爺了,就是鄰近國家或地區都視妨礙司法公正是大罪,但是妨礙司法公正無罪竟然是台灣特產,早前真令人百思不解,現在才明白,原來在於台灣的國會不肯立此大法,因為國會在朝在野的兩黨領袖議員們,就是靠習慣性的司法關說去妨礙司法公正而圖利自己,財源廣進,如此這般盤算下,那肯為自身財源設下陷阱,立法來個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呀? 更好笑的是,台灣國會議員固然同其他民主國家國會議員一樣,享有極度充分的言論免責權,而且此免責權更可無限上綱上線,擴張至可以隨口胡說八道,愈胡說八道愈加受歡迎,主因就是愚民太多,名爛嘴臭筆們更喜迎合助長威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國會議員愈胡說八道的,就愈有愚民支持,因此,就有了整個國會變成野獸樂園的實體現象。 最妙不可言的,台灣國會在被迫下,立了個廉政法,原法本來是比照香港及星加坡,內容本來很好而有效,可以防止貪瀆,是馬英九上台後有見台灣貪官污吏橫行,立意比照港星兩地而設計。但到了國會,此法被修得四不像,根本有法等同無法,那個世界普世共識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已修成不三不四,毫無法力外,竟然還把國會議員排除在外,最簡單的說,台灣的國會議員固然享有其他民主國家國會議員中最大的言論免責權,可以胡說八道外,更破天荒的享有不明來源的財產收入,不必納稅公報是必然的,同時即使是貪污所得,最重要是由關說各方利益所得,只要秘密進行,也不會因有些財產來源不明而獲罪也,民進黨國會柯黨鞭在電通案中被查獲有大筆資金流入私人帳戶,就是因為此筆資金不是由案中被告帳戶支出,雖然財產來源不明,也被視為與案無關,柯建銘亦不必公開此筆資金是何來處,因為他是貴為國會議員,可以免查。 柯大黨鞭最近有句名言說「台灣政治軸線已經改變」,其實根本又是胡說八道。台灣最近十多年,政治軸線從來未變,都在國會朝野兩個大毒瘤,亦即黑金平及流氓柯兩人手中亂舞,台灣變成如此不堪,令人恍然大悟,原來如此這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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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