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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1:20:08瀏覽35|回應0|推薦0 | |
中新網北京12月25日電,今年5月,因「出資培養小球員赴西班牙培訓五年,球員職業化后擅自加盟國外俱樂部」,北京萬達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將18歲足球小將王振澳及其父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培訓費及違約金2002.7萬余元。 今日,朝陽法院網發了一條公告稱,因無法與王振澳及其父取得聯繫,法院已公告送達,並缺席審理此案。據悉,該案將於2019年1月17日再次開庭。 公告表示,2012年8月4日,萬達俱樂部聲稱與王振澳及其父簽訂了協議,約定派遣王振澳作為俱樂部註冊業餘球員,前往西班牙馬德里競技足球俱樂部接受足球培訓。該《培訓協議書》同時約定,王振澳年滿18歲成為職業球員時,其球員註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萬達俱樂部所有,如需轉會須經俱樂部同意。 2017年6月,萬達俱樂部決定與王振澳簽訂職業合同,但多次聯繫王振澳父子回京簽約均未得到答覆。2017年9月中旬,俱樂部甚至與王振澳父子失去了聯繫。兩個月後,俱樂部收到了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發來的郵件。郵件稱王振澳將於2018年1月5日與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簽訂合同。 萬達足球俱樂部明確表示該行為系嚴重違約行為,未向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出具TPO。此後,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未予回復。娛樂城2017年12月7日,萬達俱樂部向王振澳父子發送了《律師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萬達俱樂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王振澳加盟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 因此,萬達俱樂部以教育培訓合同糾紛為由,將王振澳父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樂部因履行協議而支出的所有費用3027432元,並索賠違約金1700萬元。朝陽法院受理該案后,始終未能直接與王振澳父子取得聯繫,為保證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依據萬達俱樂部申請,法院依法進行了公告送達。 公告全文如下: 因出資培養少年足球運動員赴西班牙培訓五年,球員職業化后擅自加盟國外俱樂部,今年5月,北京萬達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俱樂部)將18歲的足球小將王振澳及其父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培訓費及違約金2002.7萬余元。據悉,因無法與王振澳及其父取得聯繫,法院已公告送達,並缺席審理此案。 萬達俱樂部訴稱:2012年8月4日,我俱樂部與王振澳及其父簽訂了《北京萬達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派遣球員赴西班牙培訓協議書》,約定派遣王振澳作為俱樂部註冊業餘球員,前往西班牙馬德里競技足球俱樂部接受足球培訓。該《培訓協議書》同時約定,王振澳年滿18歲成為職業球員時,其球員註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萬達俱樂部所有,如需轉會須經俱樂部同意。三年培訓期限屆滿后,俱樂部於2015年8月、2016年8月分別續簽了培訓期為一年的《培訓協議書》。 2017年6月,包括王振澳在內的俱樂部首批球員職業化,俱樂部決定與王振澳簽訂職業合同,但多次聯繫王振澳父子回京簽約均未得到答覆。2017年9月中旬,俱樂部甚至與王振澳父子失去了聯繫。 萬達俱樂部稱,2017年11月27日,在失聯兩個月後,俱樂部收到了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發來的郵件。郵件稱王振澳將於2018年1月5日與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簽訂合同,要求萬達俱樂部出具TPO以便為王振澳完成在境外足球協會的註冊手續。萬達足球俱樂部明確表示該行為系嚴重違約行為,未向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出具TPO。此後,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未予回復。 娛樂城2017年12月7日,萬達俱樂部向王振澳父子發送了《律師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萬達俱樂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王振澳加盟丹麥瓦埃勒足球俱樂部。 萬達俱樂部表示,其為王振澳的培訓項目花費了大量人力、財力、物力,王振澳父子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約,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故以教育培訓合同糾紛為由,將王振澳父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樂部因履行協議而支出的所有費用3027432元,並索賠違約金1700萬元。 朝陽法院受理該案后,始終未能直接與王振澳父子取得聯繫,其二人電話或是停、關機,或是被掛斷,法院向其湖北武漢家中多次郵寄的傳票除一張被簽收外均被退回。因簽收的傳票未註明簽收人身份,無法確認是否為王振澳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為保證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依據萬達俱樂部申請,法院依法進行了公告送達。 依據公告,該案於11月12日上午開庭,王振澳父子未出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據悉,該案將於2019年1月17日上午9時再次開庭。 (原題為《小球員擅自加盟國外球會,遭萬達俱樂部索賠2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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