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撿到註冊費 學姊向學妹要報酬新聞有感:
記得是93年7月或是8月的時候,beauty在家門口拜拜燒金紙時,看到門前馬路有一只男用皮夾,把它撿起來,皮夾內有現金大概1萬六七左右,行照、駕照、信用卡、還記得失主的名字叫李英豪,皮夾有一張台灣保全的名片,還有他板橋住家管理室的電話,beauty打電話到管理室請他聯絡李先生本人說皮夾在我這也留了我家電話;等了一天再連絡管理室回答說連絡不到他本人。名片上的行動電話也已停話了;打電話到台灣保全公司問結果說這個人離職了,皮夾裡有2個行動電話號碼也都不通,beauty真是沒輒了,只好把皮夾送到警察局。
話說警察局也很奇怪,beauty把皮夾送到警局時當時服務台有2個警察,只是把皮夾收起來竟然也不幫beauty登記,還是我提醒他們才幫我登記;結果這麼多年了也不知皮夾是否有交回失主手上,最讓beauty介意的是這麼多年我連一通李先生的道謝電話都沒接到。
“錢”每個人都愛,beauty也不例外,4萬元的註冊費對現今的台灣社會有錢人來說買個名牌包都不夠,可是對一些困苦的家庭來說可以讓他們吃上幾個月的救命錢。現今的台灣社會變的很功利,學姐向學妹要報酬只是人性的一個顯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