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位中等優秀的職業運動員年薪約300-600萬美金(還不外加廣告贊助商),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想過對價關係,老闆是笨蛋或球迷是傻瓜???林書豪登上百大影響力第一名,是因為帥?台灣人?球技?權力?我想應該都不是吧...謙遜的態度,堅定的信仰,正確的價值觀,還有就是家教(對人處事的態度),公眾人物賺公共財我沒意見,但卻只負個人責任我不認同,前台灣之光最近出了一點trouble,很多人說這是個人行為跟球技扯不上關係,"小民"不苛求原諒但求不要打擾他的家人,聽到這裡時我不禁想起2008的那年球季,記者媒體瘋狂採訪甚至作專題報導極力把他捧上了天,廣告代言約不斷,賺進大把鈔票,換車換房子,最後還得到了一個封號---台灣之光
台灣人給他那麼多,他回匱了甚麼???台灣人對他太好了,高高捧起輕輕放下,如果我是他,我就先捐一半財產回饋台灣弱勢團體,甚至發願以後回國做公益教練,以自己作範例教導青少棒選手建立正確價值觀,從哪裡得到就回饋哪裡,我到目前為止,我還是認為前台灣之光還不清楚自己到底做了多壞的示範,多傷害那些曾經替他努力過的人,甚至是熬夜爆肝的球迷,他還在把台灣人當傻瓜---"賺公共財,請負公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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