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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1 19:33:01瀏覽69|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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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4275069 中央社 – 2012年7月31日 下午2:1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31日電)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明天上路,內政部呼籲,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地政士、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實價登錄制度明天上路,內政部表示,包括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以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成交案件,都需要申報登錄。 內政部說,制度施行後,不動產成交案件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買方如有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者,則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買方不必申報;租賃及預售屋案件,則由不動產經紀業負責申報。 內政部說,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內政部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10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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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