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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15:12:40瀏覽34|回應0|推薦0 | |
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本意是給產業投資、 創業基金大紅包的「有限合夥法」由於稅制沒有與國際接軌,且對國外個人來台資金極度不友善,恐將衝擊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資金到位。市場人士指出,初步影響是3筆各6,000萬美元、總計約新台幣59.4億元資金,將因此無法入台直 接投資。 工商時 報【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投行主管指出,外資有興趣投資台灣的新創事業,透過把資金交給基金管顧團隊,一方面是投資機構的透明資金管理,也帶給台灣培育在地投資機構的練習機會,如稅制不能修改到與國際接軌,外資可能換成直接投資產業及標的事業,但又會遇上產創條例的障礙,法案修正還躺在立法院,「外資來台直接投資(FDI),為何這麼困難?」 投行主管指出,有限合夥法對有限合夥人投資人(LP)的定義與規範,與國外LP不同,國外LP可以包括GP及個人,而GP的國際投資人,自己定位也是「個人」,但在台灣新法規中,「通通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稅制適用於個人及公司是完全不同。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分析,國內「有限公司合夥法」規定,有限合夥階段課一次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分配時再課一次稅;在國際間,有限合夥投資個案結算時若有獲利,公司不會課企業所得稅,而是依照合夥契約分潤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由於有限合夥法的母法已通過,馬上就要施行上路,業者說,此新法和箭在弦上的阿里台灣 創業基金衝突,3筆外資的國外投資機構,正等待台灣方面的回覆。 若稅制部份無法解決,國內基金管理團隊為了讓資金順利到位,應該會回到舊管道,協助外資到開曼等海外公司登記大本營,再以外資方式進來台灣,「繞了一大圈,等待了那麼久,結果還是無法直接投資台灣」。 業者說,阿里想要愛台灣,沒有那麼容易,現在看來這些來自國外GP,也就是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團隊、一般合夥人的國際資金,若要「直接投資」到台灣的阿里台灣創業基金,是不能享用剛通過的有限合夥法,來台灣不會得到任何新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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