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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從事本業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可以找所屬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2024/03/01 18:49:47瀏覽10|回應0|推薦0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實際從事本業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應由所屬職業工會、漁會申報加保。

未從事相關工作或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如經查證將會取消投保資格

而職業工會、漁會應於其所屬會員入會之當日填具加保申報表申報加保,其保險效力自加保申報表送達本局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郵寄之當日,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

詳細資訊 https://www.bli.gov.tw/0105267.html

職業工會、漁會加退保規定

加保相關規定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而職業工會、漁會應於其所屬會員入會之當日填具加保申報表申報加保,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加保申報表送達本局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

  • 職業工會會員部分
  1. 工會之組織成員應依工會法規定辦理。未從事工作及非從事本業工作者應不具備會員資格,不得申報加保。其中重病臥床者及住院中加保屬未從事工作者,不得申報加保;非本業工作成員則將因職災事故認定產生爭議,影響勞工權益。對已加保之會員,亦應定期清查投保資格,凡已轉業或沒有實際從事工作之會員,應予申報退保。
  2. 並非所有具備會員資格者均可由工會申報加保,必須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始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有一定雇主之勞工應以其受僱之單位為投保單位加保,不得由工會加保。



#勞保 #職保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799980725502156&set=a.352792966887603&locale=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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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官網:http://www.typl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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