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只要有收租,就要報稅,只是可以減免
我在把舊公寓分層出租一年後,先查了國稅局的說明,發現「財產租賃所得」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份。也就是說,只要真的收到租金,就算不是營業收入,也必須在綜合所得稅申報表上列報。
兩種計算方式的差別
實務上常見兩種計算方式:
- 列舉成本費用:把實際支出的修繕、折舊、貸款利息等費用逐項扣除。
- 標準費用率:直接以租金收入的12%作為成本,免除逐筆計算。
我當時的房子較舊,需要頻繁的水電修繕,列舉成本的方式省下的稅額明顯較多;若是新建住宅、維護成本低,標準費用率會比較省事。
公益出租或補助能減稅嗎?
如果配合政府的公益出租人計畫,除了可以申請租屋補助,還能享有房屋稅與地價稅的優惠。這些優惠不會直接減免所得稅,但降低了持有成本,間接提升淨收益。
不報稅會怎樣?
雖然過去有房東認為「不會被查」就不報稅,但現在租金補助、銀行轉帳紀錄都會被系統化,國稅局的資料比對機制相當完整。若被查到,除了補繳稅款,還可能被罰款,最後省下的那點「省稅」根本不划算。
我最後的取捨
綜合考量後,我選擇以列舉成本方式申報,並且加入公益出租人計畫,領取修繕補助。這樣不僅合法,還讓實際拿到手的租金比只報稅但不利用補助的情況高出約5%。如果你也是長期出租或有多間物件,建議先算算哪種方式較划算,再去申請相關補助。
想了解更詳細的步驟或計算範例,可以再自行查閱國稅局的「財產租賃所得」說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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