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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和犯罪防治,哪一個比較重要?
2010/05/03 22:07:03瀏覽302|回應1|推薦0
電視上爭吵著這個問題,
我的看法是,
廢死刑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但台灣目前還差得遠呢!),
現在廢死刑,對人權就像揠苗助長一樣,

如果在當今的法律之下,
每十年只有一個人犯死刑好了,
這個時候再談廢死刑,
我想民眾的看法會不一樣。

廢死聯盟高舉人權的大旗,
希望他們也能播空參與一下犯罪防治的工作,教育下一代的工作,
否則只是談廢死,就好像只要一廢死,台灣的人權就能進步,好像只要一廢死刑,台灣就不會有人犯死刑,就能國泰民安,這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假象。

廢死聯盟有受害著家屬參加嗎?有受刑人家屬參加嗎?
看電視上滔滔不絕的是個律師,這就難怪了。
只是什麼時候律師比宗教界還要悲天憫人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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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liticstaiwan&aid=40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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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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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防治比較重要,所以有沒有死刑都沒差,不是嗎?
2010/05/03 22:58

我可以向你保證

死刑廢止以後

每100年連一個犯死刑的都不會有

因為犯人最高只犯了無期徒刑了嘛!不是嗎?

如果你訂了一條法律說要把人家"凌遲"至死

一定也會有人會被凌遲"至死

如果你訂了一條法律說要把人家"誅九族"

一定也會有人會被誅九族

人類的權力,最高就是判無期徒刑

判死刑,那是上帝的權力不容侵犯

空心政客的告白(politicstaiwan) 於 2010-05-04 01:01 回覆:
這是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的問題

如果要談到上帝,那是不是大家都要吃素,因為誰又能決定動物的生死;是不是乾脆連素都不要吃了,因為植物也是有生命;是不是生病也不要醫了,因為細菌和病毒也是生命啊!

關於死刑的法律已經訂在那裡了,判死刑的並不是法官,而是在犯罪的那一剎那,犯罪者已經決定自己未來的命運,差別只在有沒有被抓到,證據夠不夠被判刑,有沒有人來廢死刑。

而無辜受害者,又是遭誰侵犯了上帝的權力呢?

死刑廢止以後,會不會有人無辜被殺,這才是重點
台灣目前還沒有廢除死刑的條件
就像考試一樣
不是說沒有監考老師,就不會有人作弊
而是沒有人作弊,才不用老師監考

我好奇的是,目前為止沒有看到宗教家出來說廢除死刑,反而是律師出來說廢除死刑,難道律師比宗教家更接近上帝?還是律師在法律上無法為死刑犯辯護之後,轉而用人性本善這個大框框,說要廢除死刑?律師既是學法,應該從法律上去修法,而不是空談超越目前大家的道德層面,否則在我眼裡只是法庭辯護的延伸,欺世盜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