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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17:36:06瀏覽59|回應0|推薦0 | |
太平洋電線電纜前董事長孫道存,被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告發,10年前出庭作證時,明知曾親赴香港的太電子公司「太豐行」開會,並與太豐行董事合照,卻在太電掏空案出庭作證偽稱不知道太豐行,也沒去過,遭檢察官依偽證罪起訴。台北地院昨(24)日首度開庭,孫道存強調當時是憑印象和記憶在第一時間回答 ,沒有作偽證。 孫道存在法庭上不認罪,律師則說,孫道存作證當時,也是太電掏空案的同案共同被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承審法官在他具結作證時,應告知有拒絕作證的權利,卻未告知孫有「拒絕證言權」,依最高法院的見解,孫的證言沒有效力;具結作證 有明顯程序瑕疵,孫道存不符偽證罪構成要件。 工商時報【王己由╱台北報 導】 法官認為本案短時間難以結案,聽完孫和律師的答辯後,諭知將本案送刑庭重新分案,未來將由新承審法官接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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